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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7百万令吉家产警官——难道警方第一次调查?

《新海峡时报》今日刊登一则题为 ‘反贪污局调查拥有2千7百万令吉家产警官’的报道。这则报道重新把公众人士的注意力放在警队的贪污问题,同时挑起一个问题,即到底警察关于警察皇家调查报告所作出的三项主要建议(打造一支世界级的警察部队以降低罪案、根除贪污以及尊重人权) 是否已经做出任何有效的进展。

根据这则《新海峡时报》,一名武吉阿曼高级警官正接受反贪污局的调查。这名警员被怀疑涉及滥权,以及没有呈报总值2千7百万令吉的财产。

这名警官也是一名公司的董事,并且遭怀疑非法敛财2千7百万令吉。

《新海峡时报》是这么报道的:

了解案件的消息来源指出,布城反贪污局已于昨日向这名高官录取口供。

消息指出:“这名50多岁的官员也是一家公司的董事。这件公司在4月获得一项位于拉哈那都(Lahad Datu)的发展计划。”

“当公司的职员前往该地进行考察时,一群村民反对这项计划。”

消息也指出:“这名警官蓄意下令逮捕村民。”

反贪污局是在大约两个礼拜前接获一名不知名人士的电话之后便展开调查。

国人因此想起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针对警察贪污事件所提到的一点:“公众人士相信警察人员难于抗拒诱惑,导致公众人士倾向于贿赂警员,以避免任何麻烦,法律行动或者是付还更高的罚款。”

国人也想起该报告书中所提到的‘警官受贿3千400万令吉’一事。报告书是这么说:

“一名退休警官指出警察部队内的贪污行径已经非常猖狂。他说许多警官所拥有的财产比他们所应该获得的收入高出许多倍。根据这名投诉者,每个人都知道有一名高级警官呈报高达3千400万令吉的财产。令人惊讶的是,当局居然没有向他采取任何行动。(第278面)”

迄今,当局尚未针对这个案件提供任何令人满意的解释或来龙去脉,虽然在过后,这名被提及的高级警官所呈报的财产是4百万令吉,而不是之前的3千400万令吉。

令人关注的是,这起最新‘2千700万令吉’高级警官贪污案件,显示当局并未采取实际行动在警界建立廉正文化,以及对贪污零度容忍的态度,而这也是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所建议的三项主要目标之一。

在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出炉要求根除警队贪污两年之后,这是否是反贪污局第一次调查拥有与收入不相符合财产的警察官员?

虽然警察总长慕沙曾经在去年12月高调警告警员不要过超越能力范围之外的奢侈生活,但是他本身的公信力也同样面对严重打击,因为当局并没有针对拉惹布特拉在《今日大马》针对包括慕沙等警察高官所作出的数项严重贪污指责进行调查工作。

相反的,拉惹佩特拉却在两天前被迫经历长达8小时的盘问。盘问内容并非针对拉惹佩特拉揭发著名政治领袖、警察和政府高官的贪污案件,而是针对浏览该网站人士所发表的言论。

慕沙和警察部队应该展示他们全力支持国家廉正大蓝图,并且准备树立良好榜样,以恢复公众人士对警察的信心,即欢迎有关方面针对所有严重贪污的指责而向警察高官展开独立调查。

要不然,他应该邀请国会廉正特选委员会针对所有严重贪污指责而向他们,包括高级警官展开调查,以证明他们没有隐瞒真相。

Posted in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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