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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会否调查纳吉717言论触犯煽动法令?

副首相纳吉表示,政府并不曾做出任何钳制博客的“特别决定”,而是劝请国人别触犯法律。

当询及巫统全国宣传主任莫哈末泰益日前针对网络媒体《今日大马》报警一事,纳吉表示这取决于当局是否要展开行动,调查该网站是否触犯法律。

纳吉在某个技术层面上是对的,因为政府并不曾作出任何钳制博客,不过巫统领导层显然已经作出这样的决定,所以向警方投报《今日马来西亚》的是以巫统其中一位最高领袖——全国宣传主任的名义。

当巫统领导层决定了,谁还敢说政府尚未决定?

若巫统已决定要钳制博客,谁还会相信政府并没有作出类似的决定?虽然非巫统的内阁部长及领袖很可能完全被蒙在鼓里。

当一名来自国安部刊物管制及可兰经小组的小官可以单方面任意发出指示,禁止媒体继续报道针对纳吉“717宣言(马来西亚是回教国、而不是世俗国)”的回应,受到影响的却只是马华和其他非巫统部长及领袖,那我们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在我国庆祝独立50周年之际,国阵当前的“政权分享”概念是有史以来最脆弱的!

莫哈末泰益在向警方投报《今日大马》及其网站负责人拉惹博特拉后表示,“或许他们(今日大马)忘了我国还有很多敏感课题。这些人是要破坏国家和平。”

若有人向警方投报,指纳吉发表其“717宣言”表示马来西亚是回教国、而不是世俗国,同时摒弃了3名前任首相所一直坚持的原则,既独立时期的“社会契约”并且践踏国人的敏感性,而导致纳吉本身也触犯了煽动法令,那么警方是否会如此勤于调查?

首相署部长麥西慕昨天表示,国会国民团结与国民服务特选委员会将拟订一套道德规范,以抑制政治人物利用种族课题来捞取政治资本。麥西慕是该委员会主席。

麥西慕是否准备建议,既有关道德规范应该具体列明那些破坏国民团结及多元种族关系的种族敏感课题例子——就好比纳吉所发表的极具争议性及分化性的“717宣言”?

这是因为纳吉的宣言,既马来西亚是一个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回教国、而不曾是一个世俗国,是完全没有宪制基础的,而是极为敏感的,因为这已违背我国1957年社会契约及3名前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胡先翁一生所致力于的建国目标,既建立一个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马来西亚。

Posted in 宗教, 宪法,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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