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12月3日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公布后首次造访沙巴,并受委为有关报告的常务委员会联合主席时,他坚持从来没有“身份证计划”造成数以千万计的非法或伪造身份证流窜,好让身份证持有人能登记成为选民,以改变沙巴州的政治版图。
他走访沙巴时,扎希概述了两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即以扎希和沙巴首长拿督斯里慕沙阿曼为联合主席的常务委员会,及以丹斯里佐瑟拜林为首的工作委员会。
然而,事情很不对劲,当阿末扎希对皇委会报告存有偏见,并极力反对“身份证计划”的存在时,他如何能担任常务委员会的联合主席?
扎希坚持没有“身份证计划”,但皇委会报告对此有所发现。
皇委会在368页的报告中,花了14页探讨“身份证计划”,并与它存在与否的问题搏斗,或如它所抛出的问题所言:“这是虚构还是事实?”(第288页)
皇委会报告提到:
“从证据看来,所谓的‘身份证计划’存在与否,似乎清楚地分成两个方面。”(第297页)
一方面,W201(山打根前县长哈斯纳,Hassnar Ebrahim)在里卡士(Likas)选举诉讼案中的口供,与五名前国民登记局官员,也是前内安法令居留者(W11、W12、W13、W14及W15,其实还有第六名,W10)的口供吻合。
曾在1992年到1995年担任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的南里卡玛鲁丁(Haji Ramli Kamaruddin ,W11),因为涉嫌为了政治目的而非法颁发高素质马来西亚身份证给外来移民,以让他们把票投给特定伊斯兰政党,而遭逮捕。他也根据支持发放临时身份证收据给非法移民,让他们投票。
国民登记局前文书职员奇祖基菲(Kee Dzulkifli Kee Abdul Jalil,W12)1994年在亚庇告诉皇委会,他曾参与非法颁发60万张可疑身份证及20万张逾期申请的报生纸给菲律宾及印尼的穆斯林移民。
登记局前助理官员阿斯里(Asli bin Sidup ,W13)及担波罗里国民登记局主任雅阁(Yakop bin Damsah,W14)曾依据国民登记局前州属总监拿督阿都拉乌夫(Datuk Abdul Rauf Sani ,W15)的指示,1990年到吉隆坡生产蓝色塑料身份证,以便为了政治目的而发放给沙巴州的非法移民。(一个月内如此生产约40万张身份证并由四位官员签名,然后送往沙巴发放给指定持有人。)
W15于1990年至1992年担任总监。他承认有指示W13及W14在吉隆坡执行特别任务,以生产大马卡给非法移民,好让他们能登记为选民,来增加沙巴州的穆斯林选民,并打败当时的州政府沙巴团结党。
这是皇委会的发现:
“从W11、W12、W13、W14及W15的证供看来,显然存有一个涉及沙巴国民注册局高级官员的秘密行动,而且他们看来是受到他们在政治上的上层所命令……以上证人所提到的一些名字包括沙巴前任首长丹斯里哈里斯(Tan Sri Harris Salleh)、前首相敦马哈迪的前政治秘书,丹斯里阿兹山苏丁(Tan Sri Aziz Shamsuddin)以及当时的副内政部长已故丹斯里美嘉(Tan Sri Megat Junid Megat Ayob)。”
另一方面,马哈迪、哈里斯及阿兹山苏丁(美嘉已逝世)极力否认他们涉及这项秘密行动。
再者,政治部(Special Branch)官员拿督依布拉欣(Datuk Hj Ibrahim bin Hj Zakaria, W33)及砂拉越内政部主任兼副警监峇达鲁丁(Badaruddin bin Ismail, W34)在W15及W11被援引内安法令(ISA)逮捕时向两人问话,披露了那些活动的唯一动机只是为了金钱利益。
即使皇委会向内政部官员录取的口供令人半信半疑,因为这三名官员的专业操守甚至是诚信都存有疑点,而且他们不断打官腔,但皇委会报告从他们口中观察到一些事情(第298及299页):
“在我们看来,当证人W33、W34及W56(阿末法勿占警官,Supt. Ahmad Fauzan bin Mohd)被仔细分析时,似乎从对他们的盘问或评估中,明显看到只有金钱利益的动机。他们看起来是对有关活动中得到的金钱收益感到满意。他们认为那将足够令他们进行威胁国家安全的勾当,而因此遭援引内安法令逮捕及扣留。他们似乎不像有钱财以外的动机。如果他们有其他动机,很难相信嫌犯会揭露以上的秘密行动,因为这行动的属性、目的及涉及人员都是保密的。”
只是因为金钱利益就全盘否认“身份证计划”,并不符合常理,甚至是荒唐可笑。
阿都拉乌夫(W15)发出“6305张身份证以获得16万7300令吉”,而南里卡玛鲁丁(W11)发出“1万6000张投票用的身份证收据,以换取100万令吉”?
平均每发出一张身份证,阿都拉乌夫就能获取28令吉,南里卡玛鲁丁则获得62令吉,对于这样令人发指的罪行,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数字!
谁会相信非法移民须向“身份证计划”的主谋交付28到62令吉以在沙巴投票给巫统,而不是反过来获得金钱?
南里的证供显示这个“身份证计划”纯粹是为了金钱利益的动机是多么的荒谬。
南里(第51及52页)告诉皇委会他被调派到沙巴任国民登记局总监,“是为了协助政府拓展伊斯兰的基础”。
皇委会报告概括了南里的证供:
“他说,他是想找出穆斯林选民并游说他们把票投给特定伊斯兰政党。他说1993年沙巴州选举前两个星期,他跟当时的副内政部长已故丹斯里美嘉会面。陪同他的是一名叫做阿斯里先生的同僚。”
“他们被指示向非法移民发出国民登记局收据,如JPN1/9及JPN1/11,以便他们可以在沙巴特定的黑区或灰区登记为选民。他们还被教导如何投票等。这些收据显然是为了投票才发出的,他们投票后必须将收据归还。”
“他们指的会面,地点是在亚庇凯悦丽晶酒店(Hyatt Hotel)。据他所说,约200张收据在5到10个有关州议席选区内发放。”
“当时,他也受到国民登记局副总监的指示,发出号码重复的身份证给非法移民,以让他们投票。”
“证人承认他在进行违法勾当,但他是在根据已故副内政部长及国民登记局副总监的指示。”
试问谁会相信投票后须归还伪造证件的非法移民须向“身份证计划”的代理人付费,而整个骗局的目的就是金钱利益?
阿都拉乌夫的证供也同样令人惊讶,但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官员不只没有受到处分,还被巫统政府好好照顾,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是马来西亚博彩管理局的首席执行员,直接隶属财政部!
值得注意的是,皇委会称赞了哈斯纳(Hasnar Ibrahim),颠倒是非地指:“哈斯纳的证供相当一致。他在1999年里卡士选举诉讼案和2006年国会特选委员会及现在的皇委会面前所说的都一样。”
皇委会却没有称赞政治领袖如马哈迪、哈里斯及阿兹山苏丁为“身份证计划”的“另一面”所作的证供一致。
事实上,皇委会报告进一步发现5名前国民登记局官员“证实了各自证供的细节”、“集体承认涉及一些细节”,并“对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作出严重的指控”。
皇委会报告继续道:
“有一个问题必须回答,为什么他们胆敢做出这样的事?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第二,有证据证明1990年代,沙巴州人口飙升78%,是该州自加入马来西亚以来,人口增长率最高的一次。这可被视为确认当时大量非法移民涌入沙巴的原因。当时有证据揭露数目相当可观的非法移民因政治因素,通过法定声明获得大马身份证。”
“身份证计划”是否存在?
这是皇委会发现“身份证计划”很肯能存在的理由:
“5名前国民登记局官员的证供有一定的可信度。因为他们被盘问时并没有否认罪状,而我们的结论是身份证计划很大可能存在。”
通过断言“身份证计划”不存在,扎希是在驳斥皇委会以其最重要的职权范围所得到的发现。因此,他无权担任常务委员会的联合主席。
扎希会否辞去联合主席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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