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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警长卡立如今会否支持赋予警察权利提出上诉的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当大马人民听到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巴卡昨天声称警方从未反对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也就是十年前赛丁赛丁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关键建议时,都眉头一皱。

卡立不应该以为马来西亚人都很善忘,不记得警方领导层猛烈甚至狰狞地反对,乃至一段时期威胁要警方起义,一些机会主义者的巫统领袖当时也一唱一和,合谋杀死独委会的提案,也加速了当时无法兑现改革警队诺言的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的倒台。

卡立现在说独委会建议像给警察“二等公民”的待遇,缺乏正义途径,因为没有给予他们提出上诉的权利。

卡立现在是否表示如果警察有权提出上诉,就会支持独委会的建议?

我国人民完全同意警方有权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且应该在独委会提案中享有定罪后上诉的权利。

卡立是否准备率先建议内政部长、首相及内阁,有关独委会提案如果提供警察上诉权利,就应该提呈国会寻求通过,尤其是这将成为恢复公众对警队诚信及专业精神信心的唯一方法,并能根除警方贪污滥权问题。

三个理由说明这是迫切及必要的:

  1. 独委会的其中一个主要目标是终结警局扣留所命案案件,但在此接二连三失去的生命毫无停止的迹象成了国内丑闻,尽管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已运作了3年。
  2. 去年六月成立的一个由全国总警长带领的特别委员会也对警局扣留所命案束手无策。
  3. 八月的古甘案上诉庭呼吁对警局扣留所死亡案件“零容忍”,并建议针对相关案件进行独立公听会。

上诉庭也谴责时任雪州总警长卡立,扮演了“法官和陪审团”的角色,为了援引刑事法典第330条文的逼供罪名调查古甘案,不惜与总检察长谈判,严重侮辱了公平与透明的原则。

这是上诉庭法官拿督黄达华针对该案件发佈的51页判词:

“事情看来是警方成了他们造成扣留所命案投诉的法官及陪审团。”

“这种行为,恕我直言,完全忽略了一点,即警队是在‘受审’,而允许警方决定应该做什么,简直是要求肇事者自我调查,并决定相应行动。”

“此举不合乎常理。”

上诉庭谴责警队头号人物在警队“受审”期间严重侮辱了“公平与透明”的原则,总警长在求情减轻惩罚上的无能,公众对于警方能自我约束反贪污滥权的能力还能有多少信心及信任,为什么独委会在赛丁皇委会提出建议十年后应该成立?

Posted in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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