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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英首学习——不要兼任财长和国安部长二职

首相阿都拉阿都拉应该像新上任英相布朗学习,既不应继续兼职国安部与财政部部长,而是委任可以全职领导这两个重要部门的人士出任部长。

阿都拉应该认真考虑这点,因为在他出任首相44个月期间的83项海外拜访团之中,有5项是出访英国。

布朗在接替布莱尔成为新任英国首相之后,布朗便卸下起财政大臣职位,委任贸工部大臣阿里斯达尔•达尔灵出任财政大臣,以及委任首位女性杰奇•斯密夫出任内政大臣。

相反的,阿都拉在过去44个月却依旧出任这两个重要职位的部长,虽然在44个月已经毫无疑惑地证明他本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气质来全面管理好这两个部门。

到底首相是基于什么原因要领导另一个部门?

这肯定是为了要让他能够亲自驾驭这两个部门的政策、计划或人事调动。正因为阿都拉明显无法做到这点,原因是他无法抽出时间和注意力管理这两个部门。如是这样,阿都拉这么做是否是因为他无法信任他人出任这两个部门的部长职位,因为这两个部门是太有影响力或太敏感?

不管是什么原因,阿都拉应该理解到,即在兼任首相、国安部部长和财政部长超过三年之后,这种兼任方式明显不是一个良方,尤其是国家正在面对严峻的治安问题,导致国人在街道、公共场所和在家中不能感到一丝安全感。

关于警方的责任和政治领导权威(不是理论的问题,而是真正的运作),现在到底谁是真正的掌托人?答案是没有人!

内政部长是一个向警方实行直接领导和责任的职位。在1999年兼任内政部长的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由于安华黑眼圈事件之后所引发的国内外一片哗然,便卸下该职位给阿都拉迄今。

阿都拉在2003年接任成为首相之后便实施他个人的领导权威,即为了打造世界级警察服务而宣布成立皇家警方调查委员会。

皇家警方调查委员会125项改善建议之中的最重要建议就是成立警方舞弊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这也是一项阿都拉曾经公开承诺将会实行的建议。如果阿都拉能够落实这项承诺,他将会为国家和下一代名留青史。

无论如何,阿都拉却低头于警方的反对和公然挑战下,以致他在国会也避开警方舞弊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问题。

更严重的是,部长、内阁和国会向警方所实施的责任在过去两年不曾面对如此令人悲哀以及不曾发生的破坏,以致向警察实施的政治领导权威会面对如此的破坏,如果我们拿我国历史上其他时期来相比——这可以从警方和国安部副部长佐哈里(也就是名副其实的‘警察部长’)公开不合看得出来。

现在就是首相整顿内阁的时候——就从他卸下内政部长和财政部长做起。

Posted in 良好施政, 阿都拉巴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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