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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死灰复燃的伊刑法争议,是巫统另一个挑拨离间民联的老谋深算

伊斯兰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阿都沙末谴责巫统是雪兰莪宗教局(JAIS)突袭并充公马来及伊班文圣经一事,以及硬闯兴都婚礼带走新娘扎丽娜一事皆为巫统所指使,目的是为了通过走后门重夺两届大选都拱手相让的雪州政权。

这实际上并非巫统仅有的恶作剧,因为最近死灰复燃的伊刑法争议,也是巫统另一个挑拨离间民联的老谋深算。

一项针对最近伊刑法课题死灰复燃的研究显示,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巫统。当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3月27日在国会总结国家元首御辞时,竟作出出人意表的宣布,说国阵联邦政府准备协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甚至建议伊斯兰党在国会针对此事提呈个人法案。

这就是连续三个月伊刑法烽火重燃的导火线,并让民联的三成员党民主行动党、伊斯兰党及公正党,坠入六年里作为替代联盟的第二次瓦解危机。

民联的第一次危机发生在2011年9月,当时差点因为伊刑法争议而分裂。幸好当时民联三党的领袖最终重申了早前由三党领袖依据民联成立时的共同议程所宣布的民联共同纲领,才化解了夭折危机。

如果2011年9月民联因伊刑法正义而分崩离析,那去年5月第13届全国大选民联的历史性佳绩,即赢取超过52%的总选票让纳吉联邦政府沦为少数政府,且除了砂州外民联拿下了89个国会议席及229个州议席,将不可能发生。

我曾在4月说过,倘若伊刑法争议在第13届全国大选持续延烧,那国阵将重夺国会三分二多数优势并如愿主导重画选区,民联则可能失去吉打州以外的雪州,柔佛州也将回复成为国阵无懈可击的“定存州”,而非如今的“改变的前线州”。

必须参透巫统老谋深算地利用伊刑法课题挑拨离间民联的政治见解, 而3月27日加米尔提出异常建议说联邦政府准备帮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及提议伊斯兰党提成个人法案,也须以此视角理解。

加米尔在国会的声明完全违背了国阵对伊刑法的立场,就如2011年9月25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公开声明所说的那样,联邦政府不会落实伊刑法。

《星报》以头条“纳吉:马来西亚不会有伊刑法”引述纳吉在霹雳州的“一个马来西亚督亚冷嘉年华”开幕礼上,表明虽然伊斯兰教接受伊刑法,但其落实必须顾及现实情况。

他说:“伊斯兰教的管治目标是依据伊斯兰教法目标原则(maqasid syariah principle),这其中包括保护宗教、生命、道德和财产。”

首相说在目前法律下,伊斯兰教法目标原则得以受到倡导。

他说我们的系统已经拥有“除去极端部分”的伊刑法元素。

但只是30个月的事,在第13届全国大选后不到12个月,纳吉的“马来西亚不会有伊刑法”声明,已被加米尔在国会宣布国阵联邦政府愿协助吉兰丹州落实伊刑法,并建议提成个人法案所取代。

国阵联邦政府针对伊刑法政策的剧变,是否依据宪法和国阵领袖及成员党的同意,抑或纯粹只是加米尔的“个人意见”?

不幸的,马华和民政党选择了以伊刑法课题长期性中伤行动党,而非秉持着国阵成员党的协商原则,任何国阵联邦政府政策的改变,无论是伊刑法还是其他国家大事,都应咨询国阵所有成员党的同意。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其实都配合着巫统的老谋深算,要挑拨离间民联。

无论如何,加米尔3月27日在国会的声明以“个人意见”作辩解,在纳吉4月27日宣布国阵联邦政府从未拒绝伊刑法后,已无法自圆其说。

在此情况下,民联各党领袖应该提高警惕,以免在巫统的挑拨离间下自乱阵脚。我们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民联于2008年成立之后的共同纲领,到底达致什么共识。

这才能确保民联不会成为一届大选的奇迹,却可以轻易被巫统挑拨离间至四分五裂。

Posted in 人民联盟, 伊斯兰, 宪法, 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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