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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是否会对付内政部长和警察总长?

即使是在廖内和苏门答腊林火产生的烟霾,令数个国家被迫宣布紧急状态并导致上千所学校暂时停课,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之前,马来西亚已遭到另一波霾害危机的侵袭——缠绕着两位国家安全高官——全国警察总长和内政部长的公信力(accountability)、廉正(integrity)和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烟霾。

谁会想到在短短48小时以内,两位国家安全最高级官员——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巴卡和内政部长拿督阿末扎希的公信力(credibility)和权威(authority),竟会支离破碎。

星期三,吉隆坡高庭法官星汉(Datuk V.T. Singham)(今天步入65岁,并提前一年在他任期结束前自愿选择退休)裁定2009年1月20日古甘在大班(Taipan)警局扣留所严重受伤暴毙一案,当时尚是雪州总警长的卡立阿布巴卡为首的警方和政府败诉。

在这个古甘家属胜诉获赔80万1700令吉损失的标志性裁决,星汉法官认为警方和政府须为古甘之死负上责任,而卡立则须为公职人员的行为失当负起责任。

昨天,联邦法庭也驳回阿末扎希要求撤销一名商人阿米尔巴兹里(Amir Bazli Abdullah),起诉他涉嫌一起发生在2006年的伤人民事诉讼所提出的申请。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Md Raus Sharif)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指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三苏巴林(Shamsul Bahrain)所提出的是根据事实,理应在高庭审理。

随着这项我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阿米尔巴兹里针对内政部长提出的民事诉讼案将在今年8月26于雪州莎阿南高庭开审。

这确实是讽刺至极。短短两周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说马来西亚人民在第13届全国大选传达了一个明确的讯息,即他们要求政府更严格及更大胆地保卫国家重要体制,“执行法律、维护国家宪法,以及有效打击罪案并消除贪污”,言犹在耳,但这两起涉及内政部长和警察部长的案件却刚好传达了完全相反的讯息,即我国机制的诚信、廉正和权威在第13届全国大选后正面对前所未有的打击。

然而,内政部长不大可能会建议警察总长为古甘之死负起全责,其中的问题是警方当初为何没有对阿末扎希涉嫌于2006年致伤阿米尔巴兹里的案件展开调查和控上法庭。

同样的,警察总长也不大可能建议内政部长为这起2006年的民事诉讼案件负起全责,因为卡立本身就是古甘于2009年死在警察扣留所的被告之一。

内政部长和警察总长两人似乎都被困在一个连环锁,任何一人都无法对另一人宣示主权,因为两人都有本难念的经。

这就是国阵政府在第13届全国大选后恢复国内和国际对于我国关键机构的信心的方法吗?

在不超过两个月内,这个后13届大选国阵政府便已面对良好管治全面爆发的危机。

大马人民有权知道首相纳吉将如何提出建议,以解决这个缠绕着两位国家安全高官,公信力、廉正和良好治理的第二波全国霾害危机,他将会终止、暂缓还是要求阿末扎希和卡立请假放下职务,直到两人因不当行为和渎职行径而受到的严重诉讼和指控被厘清和消除为止。

Posted in 罪案,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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