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指巫统在第13届全国大选的最大挑战源自于观感问题而非实际贪腐,是大错特错。
事实上,正因巫统领导层的贪腐,它必须对马来西亚过去17年在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中一落千丈的表现,负起全面责任。我国过去在打击贪腐的表现,不但已经落后东南亚与亚太区域国家,甚至逊色于伊斯兰会议组织内的成员国。
当国际透明组织于1995年首次发布 “贪污印象指数”时,马来西亚排行第23名。我仍然记得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曾经抨击这项评估旨在是一项西方白人企图用于妖魔化亚洲国家的阴谋手段,因为该反贪非政府组织总部设立在德国首都柏林。
讽刺的是,在2003年10月,也就是马哈迪卸任首相前的一个月,马哈迪却对此唱了反调,更在当年公布“贪污印象指数”之时呼吁马来西亚应在未来国际透明组织 “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中,放眼跻身全球最少贪污国家的行列之中。
然而,马哈迪卸任首相那年,马来西亚已从1995年的第23名跌至第37名!
在敦阿都拉担任我国首相五年间,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中再次滑落十名,于2008年跌至第47名。尽管阿都拉在位时期曾经拟出五年“国家廉政大蓝图”放眼在2008年挤入至少前30名。
不过,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中的最大跌幅,却是出自第六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的手笔,我国在2011年已滑落13位至第60名,得分4.3。
无可否认,我国贪污问题在过去20年来逐渐恶化,尤其是在纳吉领导之下的马来西亚,甚至比前两任首相马哈迪和阿都拉来得更糟糕,身为执政党的巫统领袖们,何以还可自鸣得意打肿脸皮充胖子,刻意把国家贪腐问题大事化小?
莫非巫统可以提出有利於它的证据以证明巫统不是贪腐政党,而是其他国阵朋党如马华、民政党、印度人国大党及东马国阵盟党需为贪污在马来西亚日益恶化的问题负起全责?
与其染上“否定症候群”,轻视贪污在马来西亚日益严重的事实,巫统领袖们相反更应表现敢于担当的态度与原则,立下承诺与政治决心,全力彻查并打击那些涉及政党与政府高层领袖的“大型贪污”案件,譬如就从针对沙巴首席部长拿督斯里慕沙阿曼和沙巴伐木商人谢金福涉嫌四千万“沙巴巫统政治献金”丑闻一案,召开公共听证会开始。
【于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出席沙巴吧巴“沙巴改革阵线”(Angkatan Perubahan Sabah, APS)推介礼上的演词】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