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纳吉应该解释为何授权《马来西亚前锋报》连续四天,展开下流煽动的宣传攻势

这已经是巫统党报《马来西亚前锋报》连续展开下流煽动反国家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攻势的第四天,该报企图把民主行动党抹黑成反马来人、反伊斯兰教、反马来统治者的政党,以挑起种族、宗教仇恨,破坏国家团结。

首相纳吉应该解释,他何以授权《前锋报》连续四天,展开下流煽动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宣传攻势,因为此举甚至可能牵连前三任首相,包括其父亲、叔父,遭人指控为伊斯兰教敌人。

民主行动党的立场完全切合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即我国是一个奉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这个立场完全无异于我国从1957年至1981年的三位前首相的立场;甚至也无异于第四任首相敦马哈迪在1981年至2001年担任首相期间的立场,直到敦马哈迪于2001年9月21日,在民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专断、违宪的宣布我国为伊斯兰国家。

这也正是何以马哈迪昨日可以毫无顾虑的表态说,尽管他没有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但在《前锋报》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宣传攻势底下,他可不能与民主行动党同日而语,因为他早已在其掌权时宣布马来西亚为伊斯兰国家。

那麽,请问纳吉是否同意马哈迪的说法,即除了他这第四任首相之外,前三任首相,包括其父亲敦拉萨及叔父敦胡先都不能免于《前锋报》“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攻势的责难之外?

不论国阵或民联,所有正常思考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得以谴责《前锋报》下流煽动、反国家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宣传攻势,因为此举是企图挑起种族嫌隙,制造多元族群、多元宗教社会冲突的最不负责任、没有原则的政治伎俩。

不过就在本周初,纳吉才在新山表示,伊斯兰不应遭到国内任何人政治化,成为“政治原料”。

但是,身为堂堂一国首相兼巫统主席的纳吉为何却允许巫统党报《前锋报》,连续四天展开下流煽动、反国家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宣传,乃至于可能让前三任首相成为《前锋报》攻势底下的受害者?

纳吉欠国人一个清楚交代,他必须说清楚,他就竟有没有授权或批准《前锋报》展开如此下流煽动与反国家的“支持民主行动党有罪”宣传攻势;还是,他已经准备公开与《前锋报》切割,谴责该报贬低伊斯兰教的卑鄙作为,如他数天前在新山所言,使该宗教成为某些人捞取政治利益的“政治颜料”。

Posted in 宪法, 巫统, 纳吉, 马哈迪.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