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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夫──请面对现实,你已经证明自己没有资格领导独立调查团

且容许我坦白的告诉前总警长哈尼夫奥玛:“敦,请面对现实,你已经自打嘴巴,证明自己没有资格领导调查净选盟3.0暴力事件的独立调查团。”

哈尼夫若再继续冥顽不灵,恐怕只会让自己、净选盟3.0调查团、纳吉政府以及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国际形象蒙羞、陷入窘境。

哈尼夫要批评他的人在发表批评前,先查查他过去领导过的独立调查团的廉正度,并以14岁少年阿米努拉希遭击毙的案件为例,还有他在2004年在调查皇家马来西亚警察的皇委会中的角色为例。

我已经公开说过,我不会就他作为一名杰出公务员以及爱国马来西亚人的身分提出任何质疑诽谤,但我质疑的是,不论受害者是警察、媒体从业员抑或是和平抗议者,哈尼夫是否能够有足够的诚信、不偏倚的态度继续领导净选盟3.0暴力事件独立调查团,因为他自己曾经就4月28日净选盟3.0“坐反”独立广场发表高度偏颇的言论。

假设哈尼夫坚持对净选盟3.0持有偏见,则他应该以“明星证人”之姿现身独立调查团,为他的指控提出证据,而不是以主席之名调查真相。

或者是,哈尼夫站出来澄清,他的言论遭主流媒体误读扭曲,如《每日新闻》引述他说,他支持首相毫无根据指控净选盟3.0是在野党有计划要推翻政府、政变的活动此一说法;还有《马新社》也引述他说,他在净选盟3.0集会的影像中认出某些曾经参与70年代示威的共产党支持者,指控净选盟3.0利用小孩根本就是共产党的伎俩,他能否站出来澄清他的言论遭主流媒体扭曲误读?

即便说哈尼夫欲澄清此二家媒体错误引述,他完全没有发表过上述言论,但伤害也已经造成,我们接下来要问的是,他为何要等到事情过了这么多天候,才做出补救?

就他领导净选盟3.0暴力事件独立调查团的诚信所造成的伤害与摧毁,都不是他个人收回那些言论可以弥补或修复的。

但无论如何,哈尼夫又是否准备收回他针对净选盟3.0发表的意见与指控?

这就是为何在我国54年历史当中,首次有政府宣布的独立调查团竟然在一宣布之际,马上招致各造的猛烈批评与谴责,包括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人民之声、净选盟2.0,甚至于高教部副部长赛夫丁阿都拉都声明反对委任哈尼夫此一举措。

会对此委任欣喜不已的只有首相纳吉、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以及总警长依斯迈奥玛而已,彻彻底底的与具有正义感的公民社会及马来西亚公民为敌。

难道这就是哈尼夫要的?

若哈尼夫拒绝委任,实际上反而给了首相一个机会去好好思考,一个妥当、有诚信、合于法理的独立调查团,不像是希山慕丁周三公布此“独立顾问团”时,立即引发各造对其权力、角色、权限以及相关性的质疑。

我完全同意人权促进协会的说法,即内政部做了“最差”的选择,以领导调查净选盟3.0集会时发生的暴力事件。

人权促进协会表示,上上之选理应是一具《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确保调查团不偏颇、有效率、独立。

皇委会有权要求任何证人出席与司法程序无异的听证会。

同时,皇委会也有司法免责权,任何在皇委会上供证的证人亦可避免因为任何证据而招致任何诉讼或民事告诉。

另一项选择,则是赋权人权委员会,让他们成立独立调查团。

人权促进协会完全正确,这些选项都比内政部成立、并由前总警长哈尼夫领导的所谓“独立顾问团”更好,因为后者不但没有必要的司法权力进行适切的调查,更缺乏专业、族群、性别代表上的平衡。

Posted in 净选盟, 希山慕丁, 纳吉, 警察,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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