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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应该亲自到国会解释,他是否已经准备好成立司法法庭,调查针对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前总警长慕沙哈山的指控?

面对全国上下施压要求成立司法法庭,调查数项针对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前总警长慕沙哈山所发出的违法、侵害正义指控一事,首相纳吉究竟已经“装聋作哑”多久了?

指控我国司法最高官员违法、侵害正义的指控流传时日已久,现在,前高级警官末再因依布拉新最新一封致予现任总警长奥玛,并副本寄给首相的公开信,让这项指控重新引起全国上下乃至于国际社会的注意。

末再因揭露,在2009年2月19日,他将13年前发生的安华“黑眼圈”事件中,阿都甘尼与慕沙伪造证据的“不法行为”的证据交给纳吉,同时也向后者作了简报。

慕沙是安华第一次被控肛交案中调查警官,而阿都甘尼则是主控官,末再因则是调查黑眼圈事件的警官。

末再因说明他已经准备好,一旦司法法庭成立,他将在司法法庭内宣誓供证“毫无保留”。

这可是又一项成立司法法庭的“新线索”,因为就在上周,前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蓝立才说明,他愿意站出来在司法法庭上指证阿都甘尼与慕沙二人,他指控他们二人违法滥权,在他与其团队调查一黑社会大老之后,利用反贪局整治他。

末再因在今天的公开信中说明,阿都甘尼与慕沙从来没有在“伪造证据”罪名底下被查,过去也只是被证明并无“滥权”。

若将阿都甘尼与慕沙二人入罪,则将证明安华13年前的案件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因此,末再因预言首相不会成立司法法庭。试问,纳吉是否要证明末再因的确料事如神?

末再因说:“假设这真的发生,可不只阿都甘尼与慕沙哈山两人面对最高达21年的有期徒刑,政府的诚信亦将荡然无存。”

因此,纳吉应该听取末再因的警告,假设他继续隐匿包庇他人知情不报,那么首相都必须负上刑事责任。

纳吉应该亲自到国会解释,说明清楚他是否已经准备好成立司法法庭,调查数项针对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前总警长慕沙哈山所发出的违法、侵害正义指控。

Posted in 宪法, 纳吉, 罪案,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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