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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警长和总检察长也应该出席廉正委员会会议

反贪污局总监拿督斯里祖基非里及前反贪污局高官(兼告密者)南利马南两人愿意准备出席国会廉正遴选委员会在3月12日所召开的会议是最令人激赏的。

针对祖基菲里所面对的严重贪污指责,他向《马新社》指出他已经准备详细的证据,出席国会廉正遴选委员会于3月12日所召开的会议。他说:“我有信心和勇气来面对这个问题,因为我相信上苍,而且只有犯错的人才会感到害怕。”

南利接受《新海峡时报》的访问时矢言将‘坦白直言地告诉遴选委员会’,并说:“我没有什么好隐藏,我会出席。”

祖基菲里和南利应该遵守诺言,即将会在委员会会议上坦白直言。如果他们任何一人在这方面拒绝或犹豫,这将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公信力和廉正。

关于祖基非里过去十年所面对的严重贪污指责,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和总检察长丹斯里干尼巴达尔由于在调查工作上的疏忽和不力,两人也应该出席是项廉正委员会会议。

干尼也曾经说过他已经要求警方‘加速调查’针对祖基菲里的严重贪污指责。与此同时,慕沙也曾经建议成立一个由警方、反贪污局以及总检查署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调查针对祖基菲里所面对的严重贪污指着。

慕沙的建议让人感到相当不寻常,并挑起许多令人担忧的疑惑:

• 如果有关调查工作是针对祖基菲里在1996年担任柔佛州总警长期间所涉及的贪污指责,为何耗时长达十年的调查工作到最后毫无下落?在过去十年的调查期间,是否曾经发生滥用权力或无理干扰调查工作的事件?
• 如果针对祖基菲里严重贪污指责的调查工作和他担任反贪污局总监由关系,为何警方会涉入其中,以致总警长需要建议成立一个由警方、反贪污局以及总检查署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来进行调查?这就是我昨日提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反贪污局既然是由总监管理,如果总监本身被指控严重贪腐时,那么谁才能够调查他?反贪污局又如何能够调查他?
• 如果针对一名警方高官或反贪污局高官所犯下的严重贪污案件必须动用三个政府部门,即警方、反贪污局以及总检查署,那么如果被调查的对象是一名部长、副部长、州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那么当局是否也会进行如此跨机构的调查?
• 警察总长所建议的三造调查是相当不寻常的,因为这除了证明警方对自身能够有效进行调查工作而缺乏信心之外,总检查署日后也能够涉及刑事调查工作。这么做(让总检查署开始干涉,甚至与警方分配刑事调查工作)是不是恰当和必要的做法呢?

有鉴于此,总检查署和全国总警长的出席能够解开这些疑云。我也将会在3月12日的廉正遴选委员会会议上建议召开另一个传召两者出席的特别会议。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的言论却是极之不恰当的。

纳兹里说祖基菲里不会因为他正接受调查而必须放假或暂时停职。他说这是依据监管公务员的操行的公共常规(General Orders)所作出的。

纳兹里是负责看管反贪污局的首相署部长。可悲的是,他看起来似乎无法了解事情的严重性,那就是如果我们不想把反贪污局和我国的肃贪运动贬为笑柄,那么我们应该把反贪污局总监这个职位放在一个特别的状况,即他不仅是廉洁的,同时也该被看成是廉洁的。

有鉴于此,我们不仅要委任没有受到贪污指责牵连的人士出任反贪污局总监;反之,一旦有人指责反贪污局总监涉及严重贪污案件,那么他须被调换到其他部门任职,直至调查工作完整为止。

与其维持现状,纳兹里应该做出这样的建议。

Posted in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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