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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应停止继续伪装,说什么要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而是应该立刻让马来西亚脱离“有缺陷民主(flawed democracy)”国家的行列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自卖自夸的本领一天比一天厉害,昨天他说在马来西亚成立日宣布要废除内安法令及其它法律改革的努力应该归功国阵,而不是其它人,今天他重申废除内安法令不是因为任何一方的压力,而是要让马来西亚变成“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

纳吉应停止继续伪装,说什么要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而是应该立刻让马来西亚脱离“有缺陷民主(flawed democracy)”的行列,好让马来西亚成为“完整民主(full democracy)”的国家。

今年初经济学人资讯社(EIU)公布的第三版2010民主指数将马来西亚列为“有缺陷民主”的国家,因为“去年公民自由及政府文化正慢慢地被侵蚀”,马来西亚所获评分从2008年降了0.17分,在10分内获得6.19分,在167个总国家排名中从第68位滑少至第71位。

在登上“完整民主”榜的26个国家中,首10名国家依序为:挪威、冰岛、丹麦、瑞典、纽西兰、澳洲、芬兰、瑞士、加拿大和荷兰,亚洲国家韩国(20)和日(22)本也在榜内。

马来西亚排名第71位,被列在“有缺陷民主”的国家当中,远远落在南非(30)、智利(34)、台湾(36)、以色列(37)、印度(40)、东帝汶(42)、牙买加(43)、巴拿马(46)、巴西(47)、墨西哥(50)、阿根廷(51)、斯里兰卡(55)、泰国(57)、印尼(60)及蒙古(64)。

是谁跟纳吉说废除了内安法令(它将被两种新的法令取代,让人怀疑是不是内安法的替代法律)及进行其它改革,马来西亚就会从“有缺陷民主的国家”,变成“完整民主”的国家,而成为“最民主的国家”?

上述民主指数的五个评分项目为:选举过程与多元化、政府效能、政治参与、政治文化、公民自由。

在所有对民主国家的定义当中,自由及公平的选举、令人满意政治自由的都被视为必要条件。

在“选举过程与多元化”中,马来西亚排名88,在26个“完整民主”国家及62个“有缺陷民主”国家之后。

这是对7月9日净选盟2.0和平集会要求自由公平选举的最强而有力的理由,也是对纳吉政府用高压及不民主手段对付净选盟2.0运动的一种控诉。

在纳吉继续自讲自爽要成为“最民主国家”之前,我们要问:他什么时候要撤除一切对净选盟2.0不合理的禁令,包括宣布它是非法组织?什么时候要撤销所有针对净选盟2.0遭逮捕者的提控?

Posted in 净选盟, 纳吉,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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