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废除《内安法令》及其他一系列修法工作是否能在下届大选前完成,还是吊在半空中成为国阵大选时的“礼物”?

我已经在昨晚於亚庇召开的沙巴州民联大会上说过,第13届全国大选还没开跑,民联就已经率先得分,因为首相纳吉废除《内安法令》之宣布正是民联三党在橙皮书宣言里的承诺。

纳吉今天很快就反驳说,他在周三晚上宣布废除《内安法令》等一系列改革行动的赞赏应该全归国阵,其他人不得窃。

纳吉说“这可不是他们斗争的成果”,而是国阵政府的决定,因为“我们俯顺要求改变的马来西亚人民。”

纳吉甚至说废除《内安法令》为他在2009年接任首相时对外承诺修改争议性法令的一部份。

先不说大部分马来西亚人民好了,恐怕国阵成员党的党员、领袖们都必须增加他们自欺欺人的能力来相信纳吉的天方夜谭。

假设纳吉是可信的,那麽废除《内安法令》以其其他恶法的工作,应该早在他2009年4月接任首相时就开始,而纳吉在马来西亚日前夕的演词应该就是政府检视、改革这些压制性法律的最後一步,即已经完全准备落实之,并在10月3日国会复会时,立即呈上所有修法动议,交由国会定夺。

但事实呢?

事实明显并非如此,不然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就不会说十月国会不够时间废除《内安法令》,而且替代法令的草案也只能在明年三月提交国会。

因为,这一切的“变心”以废除《内安法令》及其他恶法之决定,并非纳吉自2009年4月成为首相28个月以来“全面检视”恶法之结果,而是选民不断施压,加上政府处理709净选盟2.0要求自由公平选举和平集会的失当,公众对其领导的信心严重下滑的结果。

事实上,假设纳吉自2009年4月接任首相以来,他和他的最高层政府官员及政治圈人士若真有认真检视、诉诸废除《内安法令》及其他恶法的话,政府就不会如此狂妄、严厉打压破坏净选盟2.0运动,甚至以《紧急法令》无理逮捕社会主义党成员,还有任何穿著净选盟.T恤与黄衫者遭逮捕的可笑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面对外界对其民主、选举、法律改革诚意的怀疑与嘲讽,纳吉只能自责他2009年4月上任至今的纪录实在欠奉。

所有爱国、思维正常的马来西亚人都希望废除《内安法令》以及所有压迫性恶法,但是,我们是否能够相信纳吉将会兑现他的承诺?

纳吉必须真诚的面对民众排山倒海而来的怀疑与诘问,他是否真有诚意让马来西亚更加开放、民主、坚守人权、支持自由与负责任的媒体以及坚持负责、透明与廉洁的原则?

在此以下五个问题,纳吉必须一一回答:

  1. 废除《内安法令》及其他一系列修法工作是否能在下届大选前完成,还是吊在半空中成为国阵大选时的“礼物”?
  2. 替代法令是否只是这些恶法起死回生,新瓶装旧酒的伎俩?例如政府废除《内安法令》但新法却可以被人称之为《内安法令2》。
  3. 纳吉周三晚上的宣布并没有达到政治转型计划的定义,他是否会继续废除其他限制性恶法诸如《大专法令》、《官方机密法令》?
  4. 纳吉是否已经准备好废除所有违反分权原则的法律条文?如司法复核无法检讨行政议决。
  5. 纳吉是否支持在国会动议认可国际人权条约?尤其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Posted in 净选盟, 国会, 纳吉, 选举.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