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已经否认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的指责,即在14座瞭望台当中有5座不安全。这些瞭望台分别是在雪兰莪、槟城、霹雳、马六甲及森美兰各一座。
《星洲日报》周四图文并茂刊登淡边至金马士16公里处的瞭望台结构不稳固,并不能让执勤的交警安全使用而被遗弃。
2月12日的图文报导指出14座瞭望台将在各联邦、州际及地方政府道路的高风险区旁兴建,以充作态度行动12之用途。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陈广才已经宣布,内阁已经批准近100万令吉在半岛的一些地方,即那些每10宗车祸就有9宗致命车祸的道路旁兴建首批14座瞭望台。预料公共工程局将为每座瞭望台耗资7万令吉。
在同一天,我接到来自建筑业者的一则以下手机短讯:
“《新海峡时报》第8版的首要新闻指兴建14座瞭望台,每座将花政府7万令吉的价格过高。”
我以短讯回问,到底每座瞭望台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其答覆是“2万5000至3万令吉,每座瞭望台另加的运输与装置费5000令吉。”
大家仍没忘记,公孺学校(麻坡)的干捞丑闻。这间学校的维修合约志明3万令吉,但出来的工程却只值3000令吉,在这耗资近100万令吉的14座瞭望台出了什么“疏漏”?
经过这项教训后,当局应稽查为态度行动12所建立的14座瞭望台,以确定它们是否能安全使用,以及每座7万令吉的瞭望台对交警及路人是否安全。
相比较耗资数亿或数十亿令吉的超级大工程,这14座瞭望台虽然显得微不足道,但是交警及路人的安全却面对威胁,因此必须受到重视。
政府应拿出透明度与责任感,交待有关合约是如何发出去的,以及授权建筑的承包商是谁。
当然,这种稽查工作不应由三美亲自负责。我因此呼吁总稽查长立即派员稽查这14座瞭望台的工程及造价,并作出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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