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应该推翻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之决定,撤销将净选盟列为非法组织之禁令,因为内政部依据“社团法令”所列下的三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指示徒让政府、国家成为国际笑柄。
例如说第一个理由──“积极挑动不安气氛,引起国内多元族群社会担忧。”
净选盟绝对不能因此入罪,该入罪者当为土著权威组织与巫统青年团,尤其是前者甚至警告华人足不出户、囤积粮食,恐吓再造另一场513事件;至於巫统青年团则是在人民公正党总部前暴力恐吓、制造混乱。当土权、巫青可以逍遥法外,犯罪不受惩的时候,希山慕丁凭什麽要对无辜的净选盟采取行动?
第二个理由──“派发传单挑动人民推翻政府。”
首先,有没有政府只因为有人“派发传单”就遭到推翻过?这完全是个毫无根据的指控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执法当局根本无法找出证据来证明如此荒谬的指控。
第三个理由──“该活动破坏国家形象,威胁、破坏公共秩序、治安、经济与国家主权,同时也将影响我国多元族群社会的和谐。”
同样的,应该入罪的该是土权与巫青,不是净选盟。现在,内政部宣布净选盟为非法组织如此过份的作法,严重破坏我国形象,内政部长本身就该为公众、投资者对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团结失去信心而负罪。
希山慕丁做出如此伤害马来西亚利益的作法,他是否要宣布褫夺自己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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