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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呼吁民众揭发警员贪污行为并不足够

新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呼吁民众挺身揭发警员贪污行为是一种良好的宣传,而获得星报的封面头条报导,但这并不足够,因为它不能作为独立警方投与违例委员会(IPCMC)的代替品来确保我国拥有一支不贪污、有效率、专业及提供世界级服务的警队。

慕沙表示欢迎民众,也欢迎警方内部本身揭发贪污行为,以加入肃贪的行列。

他说:“如果你拥有对付任何警官的具体証据,即使他是你的上司,只要他滥权或贪污,就能来见我。我保証保护提供情报者。”

让我们面对现实,如果慕沙有心要剷除警队的贪污行为,他应以身作则地采取行动对付那些生活奢华,而与他们的合法收入完全不成正比的警官,步步高升至身居我国第1号警官的他,不应不知有关情况。

如果他不能亲自对付那些有必要解释如何取得合法收入来维持奢侈生活的警官,他不可能要求较低层的警员提供他们上司贪污的情报。

在警察皇家委员会提呈报告及提出拥有降低罪案、肃贪及维护人权的世界级警队服务之125项建议后,当时的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巴克里慕沙出席在峇厘岛举行的第25届东盟警察大会时,发出形同向警队贪污行为宣战的豪言,并成为2005年5月20日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停止贪污-全国总警长” 封面报导新闻。

结果是亳无下文。去年11月推介的制服警员配戴反贪薇章运动,对克服警队贪污问题亳无影响。

如果慕沙有心在警队内肃贪,而不像前全国总警长那般只讲不做,他就必须表现出来,而表明支持立即成立IPCMC,结束警方对它的消极性反对,有关在IPCMC内加入上诉机制的积极性建议将会获得各政党的国会议员支持。

Posted in 事件,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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