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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蓄意隐瞒国会,严重触犯国会特权

国会2007年财政预算案会议首周凸显出两件事:(1)内阁部长及政府官员们热衷于“白象”计划的心态根深蒂固;及(2)对责任感、透明度、廉正及良好施政缺乏真正的投入,儘管这它们代表着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于34个月前上台时许下的建立清廉、不贪污、有效率、亲民及可信赖政府承诺的两大关键支柱。

我将以青体部长拿督阿莎丽娜对建议中在伦敦市郊的Brickendonbury兴建高表现体育中心的回答作为开始,她已经因为蓄意隐瞒国会而严重触犯国会特权。

我于周二特别问她有关为该中心作出的花费总额,包括可行性的研究开支,并一一列出,同时说明针对有关计划飞到伦敦的官员/顾问姓名。

但阿莎丽娜迴避所有有关伦敦体育中心的询问,而宣称内阁体育委员会将会在9月尾作出最终的决定。

9月的委员会会议与至今已花了多少钱有甚么关系?或者阿莎丽娜对至今的任何开支一无所知?

不,她在国会回答问题已有开支的数据在手,但她选择蓄意隐瞒国会。国家体育理事会至今对伦敦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所作出的开支是31万7000令吉。

为何阿莎丽娜周二在国会回答问题时,不披露有关数据?是否因为她了解,花这31万7000令吉是可耻的,她要避开另一回合的负面宣传?

无论原因是甚么,当被国会议员询及,而她在国会回答问题时,又有信息在手,蓄意隐瞒国会是蔑视国会及严重触犯国会特权之举。

除了说兴建伦敦体育中心的成本不是4亿9000万令吉外,她对我提出的附加询问同样不很认真的回答,即:

‧为何她如此坚持落实伦敦体育中心计划,使它沦为阿都拉出任首相后的首个白象计划:

(i)尤其是人民及各政党的国会议员都一致反对它,因为有关款额可以用在在全国每一个国会选区兴建体育中心来物色及培训体育人才;

(ii)了解地方当局反对有关计划,如前原产业部在Bricenkbondury的敦拉萨研究中心兴建一座高尔夫球场建议被地方当局禁止;

‧既然要考虑在外国建体育中心,为何不选在2006年墨尔本奥共和联邦运动会中赢得84面金牌及被公认为体育强国的澳洲,而英国在墨尔本共运中只赢得36面金牌;

‧在伦敦拥有一座体育中心是否将使:

(i)大马赢回汤姆斯杯;

(ii)提升在2006年世界足协全球排名148的大马足球水平。(这个排名比韩国、新加坡、巴勒斯坦、斯里兰卡、台湾、孟加拉及印尼低。在10年,大马的有关排名在100左右);

(iii)打破在1965年我国在伦敦尚未有任何体育中心时,马尼仄卡迪申在400米田径赛中创下的46.3秒记录。

阿莎丽娜不只具有热衷于“白象”超级计划,也具有拯救的心态,如以350万令拯救浮罗交怡脚车赛,即青体部出230万令及旅游部出120万令吉。

政府高官不分是非,没有犯错者应被惩罚作为教训的观念,反而当朋党及跟班投资失败时,拯救心态就显露出来,而不惜牺牲公众的利益。

我将在较后时提到这一点。

Posted in 丑闻, 事件,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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