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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纳吉及希山慕丁尊重需要一名能够落实警察皇家委员会打造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願景的新全国总警长之民意

我昨天说,大马需要一名新的全国总警长,以领导实现警察皇家委员会在2005年报告中,要以降低罪案、剷除贪污及维护人权3个核心功能,打造一支有效率、不贪污、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警队的建议。

现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目前正遊说当局延长其我国第1号警官的任期,而非光荣地让新的全国总警长接手领导警队。

我本周初在国会说,我国有需要一名新的全国总警长及慕沙不应获延任的100个理由时,没有任何部长或国会议员反驳我。

最大的理由无疑是,前首相敦阿都拉成立的皇委会所建议的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被迫寿终正寝。

国会在周二通过无力与无願景要打造一支世界级警队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案,令IPCMC正式的寿终正寝。

要政府以一名新全国总警长全面整顿警队,以加强其打击罪犯效率及缔造人民之友与保护者形象,获得人民很大的回响。

譬如,有人在我部落格上贴文,提出应有一名新全国总警长的许多理由之其中12个,即:

1. 试想一名警区主任以大声公喊1、2、3,捉人、捉人、捉人。
2. 配戴武器闯入霹雳州议会及将西华古玛(霹雳议长)像动物般拖出州议会大厅,並将他非法禁锢超过1小时。
3. 在没受邀下出席一项父亲节宴会及带来两辆水炮车。
4. 逮捕为当事人服务的律师。
5. 逮捕穿黑衣的人。
6. 逮捕庆祝生日的人。
7. 逮捕手持及送生日蛋糕的人。
8. 不允许人指挥交通。
9. 不允许人点蜡烛。
10. 逮捕出席开斋节门户开放的人。
11. 逮捕助人民解决问题的人民代议士。
12. 设不必要的路障引发交通大阻塞。

我要呼吁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尊重需要一名能够落实警察皇家委员会打造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願景的新全国总警长之民意。

Posted in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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