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在周三应促丹斯里慕沙哈山辞去全国总警长职,因为大马的安全指标下跌了25个排位,导致大马在上周发布的2009至2010年世界经济论坛(WEF)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下滑了3个排名。
WEF在中国大连召开被称为“夏季达夭斯”的常年会议前夕宣佈的GCR排行中,大马从去年的21跌至今年的24。
这主要是大马的机构架构获得的评价日差所致,相关领域的指标,自2007年来都一直在下滑,造成大马在短短两年内,在这方面从排行17跌至43。
大马的治安尤其糟糕,排行从原有的25大幅滑落至85。
WEF的GCR副指数“治安”由4个指标组成,而大马在每一项的表现都很差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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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企业成本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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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与暴力企业成本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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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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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服务的可靠性 -48
2009至2010年WEF的GCR如此指出:
“根据商界说法,潜在的恐怖主义(97)及罪案(95)皆需要显著的成本。”
比起1999年WEF的GCR,凸显出我国的治安在过去10年不断的恶化,前首相敦阿都拉5年前上台推出的警察皇家委员会,原本应纠正这个问题,但结果却背道而驰,国内的治安目前已达到空前糟糕的程度。
1999年WEF的GCR治安副指数中,只有两个指标,一个是“警队的效率”,另一个是“有组织犯罪”。
在“1=完全不可靠;7=绝对可靠”的评估“警方维持国内治安的可靠程度”方面,大马在1999年时,在59个国家当中居25。
在1999年WEF的GCR中,大马得分5.14,在59个国家当中居31。10年後,大马的得分下降至4.7,在133个国家中,排行49。
10年前,由於警队不可靠、无能及不专业,而被视为较不安全的国家,目前在外资眼中,已经已大马来得佳,这些国家包括韩国、越南及台湾。
大马“有组织犯罪”的指数,在过去10年裡,显得惊人与令人愤概。
有关“组织犯罪(黑帮、勒索)是否给你的国家带来的企业成本”的问题是“1=显著成本;7=不必成本”。
在1999年,大马得分5.76,在59个国家当中居22,但在10年後,大马的得分下降至5.0,在133个国家中,排行83。
在过去10年裡,原本面对更加严重“犯罪组织”的亚洲国家是香港、韩国、印度、中国、泰国、印尼及日本,她们目前都已经胜过大马。
大马在WEF的GCR治安情况,是对慕沙哈山的服务纪录之一项控诉,因为在过去3年裡担任我国第1号警官的他,必须对国家日益恶化的治安,负起最大的责任,糟糕的治安破坏了大马的经济利益及国际竞争力。
如果纳吉注重公共服务的效率与生产力,我国就应拥有一名新的全国总警长,没有甚麽比WEF的GCR指治安恶化是令大马在全球竞争力排名中滑落3个排名的主要因素,更能成为慕沙哈山更糟的关键表现指数(KPI)。
最令人震惊的是,慕沙哈山的全国总警长任期,竟然还获得延长1年。在这种情况之下,内阁目前是否将促慕沙哈山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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