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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的议会常规第36(12)条款禁止“误导性”言论,正副部长及政务次长及国阵的国会议员差不多每天都蔑视国会。

国会已沦为一个笑话,由于违反议会常规第36(12)条款而在国会发表误导性言论,正副部长及政务次长及国阵的国会议员差不多每天都蔑视国会。

更令人震惊的是,占了国会92%席位的大多数正副部长及政务次长及国阵的国会议员,不知道有这项新常规的存在,最佳的例子是,一名接一名国阵国会议员在本周初站起来质问行动党国会议员为何引用36(12)条款,所持的理由是它根本不存在!

这全因为副议长拿督林时清在5月11日的国会最后一天会议题时,在违反所有国会条规、惯例、措施及程序,同时没有开放辩论之下,匆匆通过有关常规修改。

这使人质疑,能够如此不负责任地通过制定管制国会会议程序的的议会常规之下,2600万国人岂会对现有的这一批国会议员之通过良好法律之能力存有信心?

其实,如果大马国会认真的要大跃进为第一世界国会,而如要国家达致第一世界基建、第一世界思维目标那般,上周对大马国会而言,不是好的一周。

第36(12)条文是在大多数正副部长、政务次长及国会议员不了解内容之下,被暗中加入通过,它的条文如下:

“36-(12)任何议员发表误导性言论将被视为蔑视国会,而将被提供给特权委员会。”

如果回顾过去4天的国会会议,大家不难发觉不少正副部长、政务次长及国阵国会议员,因在国会发表误导性言论触犯议会常规的新条款而蔑视国会。

最佳的例子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周二在国会问答时间时,发表否认国内存有幽灵选民的“误导性”言论。

纳兹里回答行动党士爹区国会议员时,完全漠视了2001年导致前沙巴首席部长杨德利失去沙巴里卡士州议席的选举上诉判决,承审法官莫哈末卡米尔在下判时提到了沙巴存在的幽灵选民问题。

卡米尔法官在判决时说:

“本案揭发的非公民及幽灵选民出现在选民册中的例子,只是冰山的一角。”

法官说,一名幽灵选民即是“非公民的选民,他通过偽造身份証或非法取得的身份証登记入选民册中。”

他说:

“揭发欺骗行为,如大量登记幽灵选民很耗时。然而,却必须去做,如果我们要捍卫与保留大马民主措施的意义的话。身为自由与公平选举的监护人,选举委员会有义务去做。”

因此,纳兹里否认有幽灵选民存在,是发表误导性言论而触独议会常规第36(12)条文,属蔑视国会而应被提交特权委员会处置之举。

差不多天天在蔑视国会的正副部长、政务次长及国阵国会议员是否将被提交给特权委员会,或者这项新修改只是用来选择性的对付反对党国会议员,即如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被冻结及停薪6个月那般?

行动党的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冯宝君针对副议长于5月11日在没有辩论下通过下议院议会常规修改的反国会行为提出一项动议加以检讨。

如果有关常规新条文不要继续成为大马国会史上一项耻辱,国会就应通过适当辩论来适当地解决这项课题,在现有情况下,唯有允许冯宝君检讨林时清反国会行为的动议才能达到目标。

有关令正副部长、政务次长及国阵国会议员差不多天天在蔑视国会的第36(12)条文应加以废除,否则特权委员会将被如潮水般涌入的投诉所淹没。

Posted in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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