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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帐目委员会应向国会提呈有关其昨天特别会议的报告,因为国会议员关注沙里尔主席职受到挑战的“混乱”。

公共帐目委员会(PAC)应向国会提呈有关其昨天特别会议的报告,有关会议因PAC主席拿督沙里尔与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之间因为耗资11亿1200万令吉柔佛半座弯桥计划取消后的争吵而召开,它有邀请叁美出席。

三美没有出席,但以提呈一封信取代。

太阳报今日报导说,在昨天的PAC会议中,尽管三美不在场,“火药味却浓”,而新海峡时报则报导“一些成员与沙里尔激辩”,在PAC会议后,国大党在PAC中的代表,即丹斯里尼哈(梳邦区)促沙里尔辞去PAC主席职。

新海峡时报针对上述“火爆场面”透露的一些东西如下:

“一些成员置疑沙里尔身为PAC主席的权力,包括具争议性的发函要工程部长出席会议,而引起激烈争论。

一名成员要PAC针对本身权力问题从总检察长处取得裁定,以及它是否有权调查尚未完成或由总稽查司稽查的计划。”

该报也提到沙里尔的PAC主席职受到挑战,即:

“沙里尔亦有在昨天的记者会上提及他的领导受到攻击,而说有委员会成员要征求总检察长的意见,并表明有关概念被驳回,因为总检察长不向国会,而向内阁负责。”

沙里尔是由国会委任为PAC主席。同样的,尼哈及其他PAC成员也由国会委员会,以组成重要的国会委员会来监督政府帐目及开支的廉正。

PAC出现混乱,以至成员对主席失去信心,而公开要他辞职后,国会必须关注有关发展,因为它将影响PAC有效地监督政府帐目与开支的委托。

无可置疑的,PAC由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77(1)(d)条全面授权监督政府进行中的开支,如取消弯桥计划及其后遗症,即如PAC调查大马对外贸易大厦及第2中环公路那般。

尽管不断被记者询及有关三美致给PAC函件的内容,沙里尔基于“私人性质”为理由回拒。

沙里尔可就大错特错了,一名部长与PAC之间针对一项调查的一封公函,不能被视为“私人”的。

我不认为三美会反对他的函件公开。既然如此,沙里尔将面对人民怀疑他有东西要隐瞒的风险。

因此,PAC应向国会提呈有关其昨天特别会议的报告,因为国会议员关注沙里尔主席职受到挑战的“混乱”,国人要有一个较具效率的PAC,而非一个软脚而经不起部长,甚至经不起本身成员挑战的PAC。

Posted in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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