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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比里应取消5月7日霹雳州议会会议,因为这已违反纳吉的公开立场

篡位的霹雳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赞比里应取消5月7日霹雳州议会会议,因为它将在违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公开立场下不当召开,纳吉曾指在法庭判决国阵是霹雳州合法政府前,不能召开会州议会。

这是纳吉担任副首相及霹雳巫统主席时表明的立场,他一手策划了不民主、不道德、非法及违宪夺权事件,导致霹雳州出现同时拥有两名州务大臣,甚至两名州议会秘书的整3个月政治及宪政僵局!

纳吉针对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召开州议会会议(最後却召开历史性的“树下州议会”)作出的会议,星报在3月1日以“副首相说,在法庭判决前霹雳州议会不能召开”为标题作出以下的报导:

关丹讯: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由於法庭尚未对政府地位下判,霹雳州议长不能召开州议会紧急会议。

“其实,州议会不应召开,因为我们仍在等待法庭的判决。”

他昨天为彭亨马来西亚大学的国家高等教育嘉年华会主持开幕後说:“我们要确保国阵是根据宪法统治该州的合法政府。”

在周五,议长西华古玛说,州议会将在周二召开会议,以对两项动议,其中一项是投票解散州议会。

被询及此举是否志在推翻国阵政府时,纳吉说,法庭的判决将使问题尘埃落定。

由於法庭至今未判决国阵是霹雳州的合法政府,5月7日州议会不应召开,而应取消至法庭有所决定为止。

在这种情况下,赞比里公开指国阵不会参与在州议会中争州务大臣及行政议员座位的“抢位子”行为,不仅言之过早,而且显得狂妄。

赞比里在5天前的4月21日向联邦法院申请紧急庭令,要法庭宣佈他是合法的州务大臣,以及他目前正等待联邦法院在4月28日作出此项宣佈。

2月6日至4月21日的2个半月内,赞比里没有要求联邦法院作出此项宣佈。

甚麽原因使赞比里认为联邦法院会听他使唤,即他能成功要联邦法院在一周後的时间内作出此项宣佈?

赞比里是否认为,他属於特殊阶层,有特权可以走司法捷径影响我国最高的法庭,即联邦法院在没给予各造足够通知下,匆匆作出对他有利的宣佈?

如果在如此短的通知期下,赞比里周二仍成功取得联邦法院作出此项宣佈,国人将会异常的震惊。

但是,即使联邦法院在周二作出此项宣佈,5月7日的州议会依然不应召开,因为只有在联邦法院周二作宣佈後,根据必须在14天前通知的规定,才能正确的召开其首次州议会会议,这意味著赞比里最快也必须等到5月13日才能名正言顺的召开州议会!

巫统的资深律师莫哈末沙非益在两天前预测,5月7日的霹雳州议会将会“乱成一团”。

这也是赞比里不应在5月7日召开州议会的另一个理由,尤其是它有违纳吉的公开立场。

Posted in 司法, 宪法, 纳吉, 霹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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