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狱中的前首相纳吉能出席国会会议,内政部将不得不解释为何在茅草行动期间,禁止在《内安法令》下被拘留的11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出席国会会议。在茅草行动期间,最初有11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在《内安法令》下被捕,但在60天的扣留期后,其中的5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被正式拘留。5人是林吉祥、卡巴星、P·巴都、陈胜尧和林冠英。
最初于1987年10月被拘留的11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无法继续参加1987年的国会财政预算案会议,而60 天扣留其后被正式拘留在甘文丁拘留中心的5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缺席了2~5次国会会议。
我和冠英于1989年4月获释前,错过了1987年10月27日至1989年6月19日的5次国会会议。
此外,1998 年冠英在《煽动法令》下被监禁1年时,他不被允许出席国会会议。
那么,为什么要求特别考虑让因腐败罪名入狱的纳吉出席国会会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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