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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应交待其最近的反常与离奇举动,否则只将加强人民质疑其独立、专业及廉正

选举委员会今天会见各政党时,应交待它最近的只将加强人民质疑其独立、专业及廉正的反常与离奇举动。

选委会的举动,日益沦为国阵政府的喉舌及附庸,不再如宪法委託般举行自由、公正与乾淨选举,给大马的国会民主制度带来实质意义的无党派、专业及独立选委会。

譬如,选委会应交待,它在昨天开会讨论本南地补选後,没随後宣佈补选的提名日及投票日之反常与离奇做法。

在我从政及参选的43年生涯中,从未遇过选委会特别针对一项补选召开会议後,没在同一天宣佈补选提名日及投票日之做法。

在去年3月大选後举行的5场补选,也未出现这种现象。

峇东埔补选的提名与投票日在去年8月6日宣佈、瓜登补选在去年12月5日宣佈、武吉干当及武吉士南茂补选在今年2月13日宣佈及峇当艾补选在3月4日宣佈,所有的宣佈都是在选委会开会讨论议席悬空事项後,在当天作出。

第二,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士上周宣佈说,选委会将在昨天开会及在明天宣佈决定。

为何这项宣佈突然间被展延至周一作出?

选委会是否要等巫统最高理事会明晚的会议之讯号,以确定要如何处理本南地补选事宜,只因为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已表态,由於国阵及巫统在去年政治海啸後举行的补选节节失利,而令巫统及国阵对参选显得意兴阑珊?

有传言指巫统人士将设法要前本南地州议员法鲁兹回收辞函,以避开补选的举行。

无论传言真或假,为何选委会的举动异常,而引人猜疑,给人一种缺乏独立、专业与廉正的印象?

选委会的主席及副主席拿督万阿末最近与国阵领袖同声同气的高谈“不必要的补选”论调。

选委会今天应向各政党解释,何谓“不必要的补选”。

如果选委会认真的认为,除了国、州议员去世、因破产、神经失常、被判刑事罪或成为外国公民而失资格外,所有的议员辞职将造成“不必要的补选”,而应被禁止,如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以上?

选委会不应介人非其範围的事务,因为它是受宪法委託举行自由、公正及乾淨选举,而目前它却辜负了这项宪法委託。

不过,如果选委会要成为民选代议士的“卫道之士”,为何选委会要持双重标准,对霹雳州的3隻“政治青蛙”,即九洞州议员许月凤、美冷州议员卡理鲁丁及章吉遮令州议员奥斯曼却视若无睹及宽容他们跳槽?

选委会能否也交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否也可被视为“不必要的补选”:

1. 国阵古来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家定在马华去年3月遭政治海啸冲击後,不想继续当该区国会议员而辞职,以让古来人民能决定谁当他们的新国会议员?或

2. 如果登嘉楼州巫统的18名不满州议员当中的一人辞职,以迫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赛益下台?

最後,选委会也应向各政党说清楚,它是否已经侵犯了国、州议员辞职的宪赋权利,若要阻止国、州议员辞职,就必须修改宪法第51条款,该条款赋予国会议员绝对的辞职权利。

选委会应了解,其政治主子,即国阵,在国会中未享有可以随意修正宪法的2/3多数席位。

选委会应优先关注的更重要与关键课题是,第一,整顿选举法律及选举制度,确保我们拥有一个真正乾淨、自由与公正的选举制度,以及第二,恢复人民对选委会的独立、专业与廉正信心,而非对国阵政府唯命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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