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反贪污顾问局越俎代庖,为反贪委首席专员阿占巴基洗脱利益冲突指控的嫌疑,但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案它并没有权力这么做。
2009年反贪委法案第13条款定下反贪委反贪污顾问局的六个功能,但为反贪委首席专员洗脱利益冲突指控嫌疑并没有包含在里面。
反贪委反贪污顾问局的六个功能是:
- 针对马来西亚贪污问题的任何方面为委员会提供劝告;
- 针对委员会肃贪的政策和策略为委员会提供劝告;
- 收取、检验和支持来自委员会的建议,以有效的让委员会操作;
- 检验和支持委员会所需的资源,以保障它的效率;
- 在还没有呈上给贪污特别委员会前,检验委员会的年度报告;
- 呈上其评论给贪污特别委员会,这是委员会在这个法案下发挥其功能的作业。
阿占自称自己清白并非是对两个多月前公开指控他利益冲突的答复。
在阿占还没有洗脱嫌疑前,理应针对他的利益冲突指控启动恰当和令人满意的调查机制。
阿占在宣称他只对反贪委反贪污顾问局交代时是错误的,因为他最终要为着他的诚信和表现透过国会向马来西亚人民和其他中间的单位交代。
看见反贪委今天要经历最严峻的信任危机确实令人悲哀,它甚至比一马公司时候还要更糟糕,马来西亚在那个时候沦为贼狼当道国家。
阿占应该休假并接受国会首相署机构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全面调查,届时阿占、他的胞弟、指控阿占利益冲突的人士都有充分的机会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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