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是我人生中最为悲痛的日子,社团注册局在距离提名日少于48小时之际,致函并通知民主行动党在第13届全国大选不能使用火箭标志,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与说服基础的。
我并不是全国唯一一个在昨日掉泪的人,许多忠于马来西亚、对马来西亚始终不离不弃的民主行动党忠实拥护和支持者,也同样对社团注册局的不公不义、压迫和罪恶深渊的行为感到极致悲愤,尤其这是明显出自于他们背后政治主子巫统与国阵的授意之下。
过去47年,民主行动党展开了一场爱国但欲充满艰辛的奋斗,誓言打造一个团结、多元种族、公平正义与民主的马来西亚国,当中许多领袖如曾敏兴医生、阿末诺(Ahmad Nor)、P.巴都(P.Patto)、伊布拉欣辛格(Ibrahim Singgeh)、法兹兰(Fadzlan Yahya)、彼德达申(Peter Dason)、刘德琦、林子鹤、V.大卫、卡巴星、拿督陈庆佳、陈国杰、陈胜尧、林冠英、陈国伟、郭素沁,因为对马来西亚的热爱、忠诚而付出了沉重的个人代价,包括被内安法令拘留而失去人身自由、身陷牢狱之灾、被褫夺成为国会议员资格,以及被剥夺理应拥有的基本公民权益,比如丧失投票与参选的权利。
民主行动党的领袖与支持者们和巫统与国阵的领袖对马来西亚拥有不同的愿景,(而最大的区别在于马来西亚是否应该继续贯彻排外的种族政治,还是掀开全新不分种族,宗教或地域,且具包容性的全民政治),但是他们对马来西亚的热爱与忠诚是不能被质疑的,而这也是对马来西亚成熟的建国进程与民主而言无疑是一项巨大考验,我们的政治运动是否拥有足够的空间,让持有不同或多元政见的人士存在一堂却不会视他们是不忠,是进行反国家运动,甚至是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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