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一方面在昨天宣布在八个州属和联邦直辖区重新实施行动管制令,即槟州、雪兰莪、柔佛、沙巴、吉隆坡、布城和纳闽;在六个州属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即彭亨、霹雳、森美兰、吉打、登嘉楼和吉兰丹;在其余两个州属延续复原式行动管制令,即玻璃市和砂拉越。但他另一方面又在今天颁布紧急法令直到8月1日。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和不协调引发了很多疑问。
首先,这两个决策之间的时限差异巨大。
这是否意味着政府没有信心在上述八个州属和联邦直辖区所重新实施的行动管制令,以及在另外六个州属实施的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和其余两个州属所延续的复原式行动管制令,能够遏止新冠肺炎的传染和致死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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