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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应训斥贾玛鲁丁发表种族性言论

上星期一,贾玛鲁丁前往加利福尼进行一项官方访问时,在马来西亚餐馆Belacan Grill与当地马来西来留学生见面,特别是TPM Academy 双联课程的学生。

其中一名大马学生是Sheena Moorth,她就读CALYPOLY 生化科技第三年。

Sheena 投诉说,在3个小时半的交流会上,贾玛鲁丁数次对她发表种族性言论,她是在场的两名印度人之一。

Sheena 已经正式致函首相,投诉贾玛鲁丁所发表的一番“完全不适当的种族贬义性言论。” ,并列举下列事项:

第一次:学生都要自我介绍,轮到她时,贾玛鲁丁打断她的谈话,问她是否认识三美维鲁,并表示他与三美维鲁相识,还不断无故地重提。她当时不觉得与主题有任何关联。

第二次:他开始致词,述说大马的农业是如何开始的。他也提及英国人如何进入马来西亚投资促使农人耕作。由于缺管劳工,“印度劳工”被引进。他当时一边看着她说:“这就是印度人如何进入马来西亚。”

第三次:当他说完他会让MARA协助土著学生时,他看着她问道:“这里有多少名印度人?”,Sheena 并没有统计印度学生的人数,所以她说现场有两名(同时指向另一名皮肤较白晰的印度学生),贾玛鲁丁看着那名学生问道:“哦,你是印度人?那意味着你是上等印度人而她(指Sheena)是下等印度人”。贾玛鲁丁继续说,“哦,我不打算帮忙上等印度人,我只帮忙下等印度人。他们才需要帮忙。”

Sheena 觉得受辱愤而离开会场,部长以她的肤色对她进行判断。

这些事发生在100多人面前,包括学生、大马领事馆、TPM、大马旅游局等等、可是人人都害怕,没有人勇敢站起来说出事实。

我完全可以理解Sheena 被当众羞辱及诋贬的感受。所有思想正常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支持Sheena 要求贾玛鲁丁道歉的要求。

Sheena的姐姐,Dr. Sheela Moorthy,目前正在美国,并资助妹妹在CalyPoly接受教育。对于一名来自多元种族国家的部长,竟在外国对印度同胞发表上述种族性及具侮辱性言论,破坏国家的形象,这令人她非常气愤,以致她致函媒体表达她的愤怒及厌恶。

Sheena也致函向国内数个部长投诉贾玛鲁玎的偏见及无耻的言论,包括印度国大党主席兼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维鲁。

我希望三美维鲁能在下星期三的内阁会议上,提起这件事,同时要求贾玛鲁丁公开道歉,并支持首相训斥及采取纪律行动对付科艺部长。

贾玛鲁丁目前还在美国,他率领300名代表参加在波士顿举行的生物科技工业组织(Biotechnology Industry Organisation——BIO) 大会。

Posted in 事件.


提呈宪法修正案——明确保护非穆斯林权益

我获告知,即总检察署已经向政府提呈一项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以便在下星期或6月18日至7月10日的国会会议中通过。

下一轮的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应该包含针对宪法121(1B)条文的修正,明确地恢复非穆斯林大马人独立时的“社会签约”、以及权益不再被回教法庭和法律所影响。

上个月,大马5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举办了长达一个星期的特别祈祷会,表达他们对于宗教自由在多元化的大马逐渐被侵犯的忧虑、关心和恐惧,虽然很明确的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联邦宪法第11条文保障宗教自由的权益。

这是因为在过去的两年内发生许多影响非回教徒国民人身、家庭、宗教和公民权的事件,包括慕迪、拉也班、苏芭斯尼、马里慕都和利瓦迪案件。

1988年的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修正目的是要在没有影响非穆斯林权益的情况下,给予穆斯林权益在回教法庭审判的宪法保障。

我很肯定的,如果在1988年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制定121(1A)条文国会辩论的时候,有任何一名国会议员有预知地提出修正案的目的是否是要带来不公平事件和家庭的困扰,就如慕迪、拉也班和苏芭斯尼案件一样,或侵犯和不尊重费穆斯林大马人在民事法庭而不是回教法庭寻求保护的宪法权益,那答案肯定是“不”。

在制定121(1A)条文的时候,国会没有任何意图要剥夺任何非穆斯林寻求民事法律保护、而不是受回教法律管制的宪法权益。

但是,为什么121(1A)条文的实行,被允许对多元种族、宗教的马来西亚制造如此大的紧张和压力?

如果121(1A)条文的实行和权益如此模糊,带来违反国会原来意愿 的情况,国会议员的指责就是将之修正。在这个情况下,联邦宪法应该纳入新的121(1B)条文、明确地表示121(1A)条文并不能侵犯非穆斯林大马人的任何权益,就如在1988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所享有没有受到任何挑战的权益一样。

当我在上个月国会提出这项建议的时候,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表示对我的论点认同,但是国阵政府是不会同意,因为要说服占绝大部分选民的马来人支持这项建议是不可能的。

这是否是一项可以被接受作为不纳入新的121(1B)条文明确地闸释121(1A)条文只受用于穆斯林而不是非穆斯林的理由?

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国阵在沙巴和砂劳越的非穆斯林领导人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一个理由?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已经指示马华和民政党解释为何在依约的补选中华人选民有转向在野党的情况。

这是其中一个例子--对于非穆斯林大马人针对他们的宗教权益、敏感以及人身和家庭权益表示关心、担忧和恐惧,就如慕迪、拉也班、苏芭斯尼、马里慕都和里瓦迪案件的情况,国阵政府却表现地漠不关心,也不打算以修改联邦宪法、纳入新的121(1B)条文作出任何纠正。

我们现在有的是一个可悲的情况,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其他国阵非穆斯林领袖都知道以121(1B)条文修正联邦宪法是最有效和最好的解决方案,但是无论在内阁会议或是国阵最高理事会中,他们却不敢站出来提出对国家有利的方案。

当马华、民政党、人联党、沙巴团结党、沙巴人民进步党、甚至是国阵和巫统不准备捍卫公正原则,修正联邦宪法以纳入新的121(1B)条文的情况下,马来西亚人民又如何会对他们有任何的信心?

我就此促请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其他非穆斯林内阁部长确保,在下一次,无论是下星期或下个月提呈的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中,新的121(1B)条文会被纳入在内。

Posted in 宗教, 宪法.


来届大选未必是在野党的丰收期

我想要澄清一家中文报章在夜报引用我的文告时所制作的标题:“吉祥排除大选九月前举行”

其实我在文告里说,到昨天为止,我仍完全排除来届大选将在8月31日之前举行的可能性,因为政府已计划花费上亿令吉的金钱,以便通过在全国各地庆祝我国独立半世纪,制造“利好感觉”,以再造类似2004年大前夕那种让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赢得空前91%国会多数议席的胜利。

当时我说,巫统及国阵的竞选策略家之间分持两种看法,即大选是否应在明年4月之前,也就是拿督斯里安华重享参选的公民权利之前,或在今年尾举行。

然而,由于马接及依约补选成绩,因此上述两派策略家出现了第3种看法,即大选将在今年8月31日国庆日之前举行大选的说法。

虽然越来越多迹象显示大选可能提早,但首相会从上述三种选择之中看中哪一个,我们则还不知道。

来届大选对阿都拉而言是关键性大选。对行动党及其它在野党也是决定性的一次大选。

依约补选成绩出现两种迥然不同的反应,从在野党的表现,尤其是被视为过期势力的人民公正党以及安华的表现来看,阿都拉和国阵将在来届大选陷入麻烦。

国阵没有理由为了依约补选的胜利而过度雀跃,但任何人如果以为来届大选将是在野党的“丰收期”,那将是大错特错的。

来届大选不仅对行动党、在野党及国阵,将是一场艰难的、令人疲累的及具挑战性的考验,它也是对马来西亚踏入独立50 年的民主考验。

Posted in 缅甸, 选举.


向韩新看齐——成立独立调查团调查‘豆腐渣工程’!

随着民事高庭法官拿督阿都马力的秘书办公室天花板在周一倒塌后,这座位于吉隆坡大使路、耗资2.9亿令吉的世界最大法庭大厦在前天正式开幕。

而开幕当天却有超过3米宽的裂缝出现在第2推事庭对面的走廊地板上。

接踵而来就是电梯失灵,导致8名搭客被困在内长达半个小时。

对准备到这座崭新法庭大厦的律师们及公众人士来说,泊车将是一大梦魇。虽然该大厦设有77间法庭,即26间推事庭、21间地方法庭及30间高等法庭,以及尽管耗资2.9亿令吉,但这座法庭大厦显然对前往办事的公众人士极不友善。

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说,工程部将集合一组专家调查大使路法庭大厦、布城移民局总部及同样位于布城的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建筑物的缺陷。

他说,该组专家将在周一向他提出初步报告,以让他在周三的内阁会议中提呈给首相,并进一步讨论相关细节,包括维修成本。

我的看法是:我们应制止三美的胡闹,内阁不应该百般阻扰,反之,我们应该向韩国及新加坡看齐,成立独立调查团调查建筑物灾祸,并提控违法者,不管对方是朋党或代理人。

在1995年6月29日,韩国首都汉城的三丰购物中心(Sampoong Departmental Store)倒塌,导致509人丧命及937人受伤,该建筑物的老板被提控犯下疏忽罪行,结果被判坐监10年半。他的儿子,即该购物中心的总裁以及购物中心及建筑公司的执行人员都被判监禁。一些收贿后对有关建筑物的豆腐渣工程闭一只眼的市政局官员也难逃入狱厄运。

另外,新加坡的Nicoll大道在2004年4月倒塌,兴建中的地铁隧道倒塌令4人不治身亡及3人受伤。

一个调查委员会查出主要承包商Nishimatsu建筑公司及其高级职员,以及陆路交通局的官员必须负起责任。一些与此事件有关的其他官员及2手承包商被谴责及接到警告信。

Nicoll大道倒塌后,有4人面对刑事提控,其中一人包括以驻在专家身份监督挖掘及设计工程的Circle MRT Line前工程总监。

我相信,如果大马有从韩国及新加坡发生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并跟随他们的严格指标,那么政府建筑物倒塌事件将会变得很罕有,而非像目前那般,即在过去一个月里,这些事件几乎成为我国每周一次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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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杰当沙巴副首长的三大挑战

本人祝贺沙巴进步党署理主席拿督陈树杰受委为沙巴副首席部长及自民党副主席拿督刘荣华受委为州青年及体育部长。

我不期望他们会感激我,尽管全沙巴人民都知道,若非我上周末到斗湖、亚庇及山打根作为期3天的政治访问时,强烈抨击沙巴首席部长拿督斯里慕沙阿曼没填补丹斯里章家杰辞职后所留下的两个空缺,以及华人及卡达山杜顺姆禄社群(KDM)遭边缘化,那么这两个职位仍将悬空。

虽然沙巴州秘书拿督KY慕斯达化昨天说,慕沙已在4月25日通知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该州内阁所必须进行的重组,以及他已同意有关委任,但是没人会相信慕斯达化的说法。

如果慕斯达化讲真话,那么他可能留下一个污点,成为州政府领袖一名最糟糕的先例,因为他花了整9天时间才落实一项通常在当天就可以宣布的决定。

慕斯达化显然是要充当首长的挡箭牌,以免首长在这项课题上被人抨击,但涉足政治纠缠不是州内第1号公务员的工作。

慕斯达化应致力于捍卫州公共服务的独立、无私、专业及形象,而不应充当政治主子的应声虫。

慕斯达化应把政治事务交由政治人物处理。他应当成为沙巴公务员的典范,表现出他是称职的沙巴第1号公务员。他应该完全了解公共服务独立、无私、廉正的意义,并且他的每一项行动及言论,皆应以此作为指南。

目前陈树杰已受委为副首长,他也兼任基本设施发展部长。这表示他有两项任务在身,为示他不忘本及他是“有牙”的副首长,那么他应该:

第一,陈树杰应给本身一个月时间去解决耗资3400万令吉新山打根巴刹丑闻,尤其他是来自山打根区的州议员之一,特别是:

• 为何要在山打根兴建一座白象巴刹,而且其造价比原定的成本2100万令吉高出60%。这其中是否涉及贪污?如有,谁已被逮捕及被提控贪污;

• 为何州政府及山打根市政局不把在过去几个月迁入新巴刹摊主的困境放在眼里?他们投诉盈利不够支出、摊格过多而拥挤不堪、加上地点欠佳、缺乏适当巴士服务等支援设备,导致生意惨淡。另外,虽然建筑工程成本耗费非凡,但是其品质却差强人意。

第二,要州内阁正式批准在古达兴建一座全球最高的妈袓神像,因为慕沙目前已公开表示他不反对这项计划;及

第三,解决沙巴州所面对的2C及2I诅咒,并定下期限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上周日在山打根发表的演词重点,即犯罪率(crime)及贪污(Corruption)的2C,以及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与基本设施失败(Infrastructures failures)的2I,尤其是山打根及斗湖人民经常面对水电供中断的困境。

Posted in 沙巴, 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