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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亿巴生港口自贸区醜闻——翁诗杰须正面回答5项问题,而不是将来龙去脉改头换面!

交通部长拿督翁诗杰不应对他於8个月前将把46亿令吉巴生港口自由区醜闻公告天下的多次保証顾左右而言他。

譬如,2008年4月8日的星报标题是“翁诗杰将公告巴生港口自由区事件”,並引述他的谈话说:

“我要告诉人民真相-无论是不是浪费及钱去了那裡,以及预算的细节。”

翁诗杰目前已经开始食言,如他昨天说,他将公佈巴生港口自由区醜闻的来龙去脉,而非所指控的财务层面,並指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仍在最後敲定其报中涉及巴生港口自由区的财务层面,因为在完成报告前,必须符合一些程序。”

这是一个极大的转变,因为在一个多月前,翁诗杰曾公开,普华永道的报告即将公佈。

星报在11月16日报导“巴生港口自由区醜闻报告即将出炉”,它引述翁诗杰的保証说一切将今年的第4季尘埃落定,他将公佈搜集的一切。

让我告诉翁诗杰:别只是将来龙去脉改头换面(我不认为他能补我已在国会公开的巴生港口自由区醜闻来龙去脉),应答覆5项我在8个多月前向他提出的有关问题,即:

1。 巴生港务局及交通部是否真的尽管在面对总检察长署及财政部的强烈反对,并建议以每平方尺10令吉价格徵用下,仍然坚持在“买者愿买,卖者愿卖”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下购买浮罗英达的1000依格土地供作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用途,而内阁已在两个条件下给予批准:(i) 交通部长明确地保证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可行及自行融资,不会花半分钱公款;及(ii)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发展每增花1亿令吉,都必须先获得内阁的批准。

2。 结果,首个条件已被违背,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经费从11亿令吉暴涨至46亿令吉而需要政府拯救,而第2个条件也被违背,因为在没有每增加1亿令吉都须经过内阁核准程序下,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原有成本额从4亿令吉暴涨至28亿令吉。

3。 交通部长违法的发出4封信给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好让后者通过发出债券集资40亿令吉资金,这形同政府向市场作出担保。交通部长并没有权力作出政府的融资担保,只有财政部长在内阁核准后才能作出。首封支持信是由前任交通部长林良实于2003年5月28日发出,当天是林良实担任交长的最后一天。其馀3封是由陈广才发出。

4。 这4封交长发出的非法“支持信”仍获得政府的担保,因为内阁在年中以追溯方式核准了两名交长在过去4年里非法与未经授权发出的支持信,使政府为了拯救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而背负了46亿令吉债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Posted in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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