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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艾琳13年司法抗争一个最深意义——至少有2件事必须完成

为了伸张正义,曾经发表一份题为《外籍劳工在扣留中心遭遇虐待、折磨及不人道对待》备忘录而遭受12个月牢狱之灾的艾琳费南德斯,昨天终于取得胜利,在经历13年的司法抗争后成功上诉得直!

我曾突出艾琳揭露的外籍劳工在扣留中心所遭遇的虐待、折磨及死亡的情况。

政府非但不曾感谢艾琳揭露扣留中心里令人震惊的情况,反而逮捕艾琳,并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8A(1)条文起诉她“恶意发布虚构新闻”。

艾琳获得无罪释放并不表示司法制度或总检察长有任何改变或改革,而是纯粹因为整个司法制度无能,才会发生起诉艾琳长达13年审讯期这种严重的案件处理失误。

现在至少有2件事必须完成,以赋予艾琳最终获得最后的胜利及她在这13年磨难中所展现的坚韧与牺牲一个最深的意义,即:

• 废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下的“恶意发布虚构新闻”罪名,因为这项罪名被用来迫害伸张正义、自由及人权的活跃分子——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及

• 人道对待外籍劳工。

Posted in 人权, 劳工,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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