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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首相决心秉持良好管治的原则,他是否会同意容许国会和州议会运作,在对抗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上带领“全政府”和“全社会”的策略和模式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一方面在昨天宣布在八个州属和联邦直辖区重新实施行动管制令,即槟州、雪兰莪、柔佛、沙巴、吉隆坡、布城和纳闽;在六个州属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即彭亨、霹雳、森美兰、吉打、登嘉楼和吉兰丹;在其余两个州属延续复原式行动管制令,即玻璃市和砂拉越。但他另一方面又在今天颁布紧急法令直到8月1日。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和不协调引发了很多疑问。

首先,这两个决策之间的时限差异巨大。

这是否意味着政府没有信心在上述八个州属和联邦直辖区所重新实施的行动管制令,以及在另外六个州属实施的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和其余两个州属所延续的复原式行动管制令,能够遏止新冠肺炎的传染和致死病例?

尽管首相在昨天做出了宣布,我们是否还是朝着卫生部所预测的马来西亚的新冠肺炎单日新增病例将会在4月第二周上升至5000宗,然后在5月底之前增至一日8000宗的趋势发展?

第二,慕尤丁今天表示这并非军事政变,民事政府依然会继续运作,他还保证司法机构将会继续执行职务,不会受到他的政府的干预。

既然马来西亚奉行行政、立法和司法单位之间的权力分立,首相是否也能做出保证,他的政府不会干预立法单位以及国会的监督功能?

慕尤丁应该留意到其他有颁布紧急法令来对抗新冠肺炎瘟疫的国家都没有冻结它们的国会或立法机构。这事实上是在考验政府对持守议会民主制的决心。那么为何马来西亚偏偏要成为例外?

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旨在对抗新冠肺炎瘟疫的紧急法令都没有七个月这么长。但为何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子?

慕尤丁表示政府亟需特定权力来有效的打击日益恶化的新冠肺炎瘟疫。

慕尤丁在这方面本该无所虑,因为我们确信国会并不会阻扰赋予政府所有必要的权力来有效的打击新冠肺炎瘟疫的立法,要知道马来西亚全民在对抗马来西亚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任务上是团结的。

慕尤丁在他今早的献词里,保证他将会持守良好管治的原则和作业。

那么既然首相决心秉持良好管治的原则,他是否会同意容许国会和州议会运作,在对抗新冠肺炎疫情上带领“全政府”和“全社会”的策略和模式,而这正是过去11个月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所明显欠缺的?

Posted in 卫生, 慕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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