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达祖丁教授的立场——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应该被替换,因为他不适合在多元社会中担任任何公职。
两天前,我问伊党领导层是否准备训斥沙努西,因为在拆除兴都庙的事件上,他以椰花酒为比喻,发表了无礼、不敏感和不可接受的种族性言辞诋毁批评者。
我也质问伊党领导层是否无法分辨对与错、公正与不公正。
伊党领导层是否已经来到这样的境地,以至于不论伊党领袖做了什么都不会是错误的,因为只有非穆斯林会犯错。伊党领导层可耻和丢脸地违反了伊斯兰的教义,争辩即使穆斯林领袖是腐败的,穆斯林选民也必须支持穆斯林领袖而不是廉洁和诚实的非穆斯林领袖。
伊党领导层充耳不闻的回应就是答案了。
沙努西没有为自己的无礼、不敏感、不可接受的种族性言辞道歉,反而告诉批评者若不理解他的话,可参加国语班,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
达祖丁教授表示,作为马来西亚人和穆斯林,沙努西犯下了四宗“严重罪行”。
显而易见的是,我国不能有一个不尊重马来西亚作为多元种族、多元语言、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敏感性的州务大臣或公务员,因为这违反了国家原则第五条“培养德行”。
伊党领导层从未宣布支持五大国家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马来西亚人应允许伊党领袖公开违反五大国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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