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拿督斯里阿都拉於10月8日向巫统党内压力低头,将他在2010年中的权力转移计划期缩短,而宣佈不寻求蝉联巫统主席职时,他说将在明年3月下台之前,完成3项改革,包括司法改革。
委任丹斯里查基为首席大法官,以取代表明天必须退休的敦阿都哈密,是否成为阿都拉司法改革承诺棺上的最後一根钉?
当查希依不拉欣在3月8日大选後获得阿都拉委任为首相署部长,以落实司法改革时,曾暗示取代哈密的新首席大法官,将在新的改革模式及在一个遴选法官委员会架构下委任出来。
但是,目前的情况却非如此,查希也已在上个月辞官,抗议内安法令被滥用扣留资深女性国会议员郭素沁、星洲高级记者陈雲清及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同时他也不满内阁同僚在他要落实司法改革时从中作梗。
阿都拉是否完全不了解阻碍再益改革努力的内阁中人,否则的话,为何他不在3月8日政治海啸冲击後的6个月内,加速改革司法的立法程序?
当阿都拉保証,司法改革无论如何都会按照原定的承诺,而非再益的承诺加以落实时,大家都以为新任首席大法官的委任,会根据改革谘询精神,在所保証的司法改革架构下徵求各造的意见後作出。
首相不仅没如此做,反而极度的蔑视法律界及公民社会的强烈反对,一意孤行的委任建国51年来的首名巫统首席大法官!
在这种情况下,最让人遗憾的是,儘管阿都拉已预先被警告会令国家陷入一场新的司法信心危机及司法日黑暗期中,他依然冥顽不灵的委任查基为首席大法官。
查基能否提供所需的司法领导,确保大马司法能走出20年的黑暗期?
民联国会议员目前必须决定是否要援引联邦宪法第127条款,在至少1/4国会议员,即55名国家议员的支持下,在国会提呈辩论查基是否适合当首席大法官的动议。
如果此项动议提呈上国会,它将会是我国国会及宪法上的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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