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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能否展开3项基本改革以将功赎罪?

阿都拉为人正直。

他向来平易亲人,直到来自4楼及其他方面的亲信从中作梗为止,不少人投诉他在出任首相的首两年里,要找他比要找当首相22年时的马哈迪更难!

在阿都拉当首相的首2年期间,我曾与他会面两次,并因此促成国会遴选委员会的成立,但过后我就停止尝试约见他,因为很难通过他亲信那一关。

我不知道在他最后5个月任期内,是否能约见到他。

阿都拉昨天在记者会上说,他在退位之前,将兑现他出任首相时许下的3项改革承诺,而会在国会通过3项法案,即:成立遴选法官委员会、马来西亚防范贪污委员会及特别投诉委员会。

目前的问题是,阿都拉能否在在位的最后5个月里将功赎罪,弥补他当首相5年无功的缺失?

读到今天《新海峡时报》一篇由朱白达阿布峇卡撰写的相当客观与有水准的政治评论“他终于作出明智的决定”,我感到很惊讶,文章的开头就显得很直接:

“在昨天作出宣佈前的48小时里,拿督斯里阿都拉肯定受到极大的压力。”

“但是,最终理智战胜情绪。”

这说明阿都拉的引退决定,是要阻止会导致国阵在第13届大选后沦为反对党的巫统内讧爆发,朱白达写道:

“他的‘与我一起工作,不是为我工作’运动及肃贪使命在2004年大选吸引了选民,让国阵取得空前的大胜。但这种改革议程却面对了巫统党内庇护文化的阻力。”

“棒子目前已交给纳吉,巫统内部会就此稳定下来吗?”

在巫统及国阵的党庇护文化下,阿都拉在未来5个月内,除去2个月假期后,能成功及有意义地展开3项基本制度改革吗?

他提到的特别投诉委员会(SCC)法案,等于向热烈期盼的国人头上拨了一盆冷水,看来他的首相任期,将以交改革白卷结束。

这是因为这项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在去年12月首次提呈给解散前的上一届国会时,就已被公民社会所否定,因为那是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被歪曲后的替代品。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是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为了打造一支有效率、零贪污、问责与提供世界级专业警队服务而提出的一项最重要建议,强调维持低罪案率、铲除贪污及维护人权的3大核心服务。

丢了“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这只有牙有爪的“狮子”,换来了“特别投诉委员会”这只无牙无爪的“老鼠”,阿都拉的5年首相任期是白费了,这也令他的改革警队承诺及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125项建议沦为笑柄。

自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在去年12月被撤回的10个月以来,尤其是在308政治大海啸席卷后,曾有迹象显示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将会获得成立。

如果国会在下周复会时,阿都拉所能提呈的依然是无牙无爪的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那么他在任最后5个月的改革承诺,无疑又会落得一场空。

有了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前科后,大家都很怀疑究竟其他两项法案——有关司法改革及肃贪,最终将沦为纸上谈兵,根本不会有实质的制度改变,尤其在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中,马来西亚的排名在阿都拉掌权的5年里,已从2003年的第37名跌至2008年的第47名,以及我国51年建国史上将首次出现一名巫统的人出任首席大法官,再次让我国陷入司法黑暗期及醜闻中。

即如过去那般,我随时准备与阿都拉会面商讨这些制度改革,但他在最后5个月的任期里,会否与过去5年有所不同,而可以自由地作此决定?

Posted in 巫统, 阿都拉巴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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