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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的第6个选择:于在位的最后6个月里,在至少10个领域里,当个有勇气的改革首相,以给后代留下一些好的回忆

我们今晚探讨首相阿都拉在巫统最高理事会926会议中接到最后通牒,必须腰斩2010年权力转移计划,在明年3月放弃其巫统主席兼首相职,以及他将在10月9日巫统区部大会举行前宣佈决定后,他所能作出的另一个选择。

这可列为他的第6个可以作出的选择,我昨晚已提到他在未来12天内可以作出的5个选择。

如果阿都拉不准备捍卫巫统主席职来与巫统派阀对冲、在未来12个月内当个跛脚鸭首相、立即辞去首相职、劝国家元首解散国会来举行全国大选,或与民联合作组成一个新的联邦政府,他仍有另一个选择。

这就是接受巫统最高理事会给予他的首相任期到明年3月结束之最后通牒,但他至少可以在任期的最后6个月里,将功赎罪地当个有勇气的改革首相,以给后代留下一点好的回忆。

阿都拉可以在下周内阁会议开启他的改革计划,至少选择对以下10大领域下手,即:

1.警方──在年尾之前根据警察皇家委员会作出的建议,包括成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以打造一支献身、有效率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的警队,以恢复国人免於沦为罪案受害者及对罪案产生恐惧感。

2.不再拖延的推行司法改革,确保在年尾之前成立一个委任法官委员会,以免因为委任我国51年史上首名巫统的首席大法官而令我国再陷入另一个司法黑暗期及醜闻中。

3.随著反贪污局将在今年尾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後,它应全面整顿,因为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的常年贪污印象指映排名榜上,从2003年的第37名跌至2008的第47名,已证明该局彻底失败,而根据国家廉正大蓝图,我国原本应至少进步至第30名的排名。

4.对国会进行影响深远的改革,包括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以更每个内阁部门具有一个遴选委员会监督。

5.废除印刷及出版法令恶法,确保新闻自由及媒体的独立。

6.立即释放拉惹柏特拉、5名兴权会领袖及其他内安法令被扣者,同时废除内安法令。

7.宣佈每年的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为全国公假日。

8.沙巴及砂拉越获分20%石油税收,并只充作这两州人民发展之用途,而不是让一小撮政治寄生虫发财。

9.以绩效制作为国家政策,扭转人才外流劣势,留住国家的精英,以将马来西亚转型为一个具竞争力的全球性演员。

10.全面接受马来西亚国族,而不是马来人支配或其他种族性、倒退或落伍的概念,作为首要建国目标。

Posted in 阿都拉巴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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