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上都会认为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会对在野党有利;对当权政府则有害,这也是为什么马来西亚宪法在过去六十年中不曾修宪将投票权赋予年轻人。
但希望联盟政府却展现出它将会为着国家的最佳利益着手这样做,尽管它可能有损于希望联盟的利益。希望联盟更会迎接挑战,把自己塑造成年轻选民会选择的联盟,一旦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之后。
我如今觉得昨天所提呈的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的宪法修正案证明了,我在早至48年前的1971年在国会首次支持这项修正案的举动,是正确的。
当我在进入国会的第一年,即48年前的1971年(国会在1969年大选后就因着5月13日暴乱以及紧急状态而停止运作18个月),我就针对选举改革提出了三项倡议:
自我在1971年提倡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以来,世界上多数国家已经采纳这项选举改革,但马来西亚却似乎一直在民主、国会以及选举改革上原地踏步,没有进展。
如今,马来西亚准备迎来重大改变来建立一个新马来西亚,而背后原因正是2018年5月9日的第十四届大选的历史性成绩。
马来西亚是当今世上少数仍然还没有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之一。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东盟国家当中仅有的两个投票年龄仍旧设定在21岁的国家,尽管18岁的男女已经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人,可以履行真正的公民权力,比如拥有产业以及受到合约的法定约束。
年届18岁的年轻人理应享有投票权,并针对他们的生活如何被管治以及国家如何运行握有话语权,因为社会期望他们负起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比如在发生战争或国家紧急事件时入伍从军,甚至是为国捐躯。
泰国、菲律宾、越南、寮国、柬埔寨、缅甸的投票年龄都是18岁,印尼的则是17岁。
而自从我在1971年在国会针对这个议题发言后,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计有荷兰、美国、芬兰、瑞典、爱尔兰、菲律宾、澳洲、法国、纽西兰、意大利、千里达与多巴哥、丹麦、西班牙、秘鲁、比利时、印度、瑞士、奥地利、爱沙尼亚、香港、列支敦士坦、约旦、巴基斯坦、摩洛哥、乌兹别克斯坦、沙地阿拉伯以及日本。
而当我在1971年在国会发言时,已经把投票权赋予它们18岁国民的国家有英国、土耳其、波兰、加拿大和德国。
多亏2018年5月9日的历史性的第十四届大选,马来西亚才能准备回归到民主及选举改革的国际主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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