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委任拉蒂花引起的争议给我们的教训——希望联盟领袖彼此间持续建立信任的重要性,以及希望联盟领袖需要重申希望联盟宣言成为新马来西亚之路的承诺

委任拉蒂花成为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引起的争议给了我们两个重要的教训:

  • 希望联盟领袖彼此间持续建立信任的重要性;以及
  • 希望联盟领袖需要重申希望联盟宣言成为新马来西亚之路的承诺。

就像每个人所确认的,出乎意料地委任拉蒂花成为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是首相的专有权力,按照目前的法律也是符合宪法的。

以资格和能力而言,拉蒂花的任命也是没有人质疑的。

有争议的是,拉蒂花的任命违反了希望联盟第14届全国大选宣言的第14个承诺,那就是“提升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至联邦宪法所承认的委员会地位,有如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将直接向国会而不是首相报告”;增加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其中一人是委员会主席,以及“这些委员的任命必须由国会以民主的方式认可”。

抗议委任拉蒂花出任反贪会主席的人,认为有关委任违反了希盟竞选宣言的第14项承诺的精神,他们并没有错。我确信,如果拉蒂花不是涉及目前争议的当事人,她将站在争议的前线,批评以类似当前任命她的方式来委任反贪会主席。

事实上,按照这个逻辑,2018年5月18日任命苏克里也违反了希盟宣言的第14项承诺。

通过宪法落实希盟宣言的第14项承诺尚未到位,造成了首相行使他的专有权力任命拉蒂花为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在宪法上正确但在政治上错误的不利局面。

正如4月国会中宪法修正案被挫败所显示的那样,进行法律和宪法改革以为实现新马来西亚铺平道路并非易事。

国会在野党领袖和在野党是否会支持修改宪法以落实《希盟宣言》的第14项承诺?

与希望联盟政府的第一年相比,希盟政府必须能够在第二年内,根据希盟宣言所勾勒的,在建立新马来西亚的目标上取得更大的进展。希盟的第一年在很大程度上用于鉴定前政权留下的令人发指的政治、经济和金融丑闻的范围和程度。

反贪腐斗争是希望联盟的其中一个主要目标。反贪污委员会和全体马来西亚人民必须意识到,以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前朝政府的一些大人物的腐败审判意味着马来西亚坚定地走上成为有诚信的首要国家之路,是一个谬论。

拉蒂花出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的最大挑战是,若布城的希望联盟政府的第一年是将窃国盗贼们绳之以法的一年,那么她是否能够确保在她领导下的反贪污委员会,让希望联盟政府的第二年成为在反贪腐战争中将大白鲨绳之以法的一年,以使马来西亚坚定地走上转型之路,从腐败国家变成以诚信引领世界的国家。

我们期望希望联盟的新马来西亚愿景成功——这意味着我们要拉蒂花成功把马来西亚打造成无贪腐的国家。

Posted in 希望联盟, 贪污.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