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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会否同意,既然他策动2015年7月28日的“黑色星期二”事件以及“肃清之周”,他已经犯下马来西亚史上对议会民主体制最具危害性的罪行了?

前首相纳吉对于我将“胆怯”这个字眼用在他身上感到非常沮丧。

我昨天是这么说的:

“纳吉昨天表示我在拒绝与他辩论的事上已经‘丧失所有公信力’。”

“按照纳吉的逻辑,纳吉现在已经连开口说话的权力都没有,因为他接连两次逃避和敦马哈迪医生在‘无所隐瞒’论坛上针对一马公司丑闻议题辩论,进而‘丧失所有公信力’、他也在2015年9月2日至4日假布城举行的第16届国际反贪污大会(IACC)上临阵退缩,没有发表主题开幕演讲,那次大会共吸引了来自130个国家的逾1000名代表参加、当然还有他为人所耻笑的在去年10月和半岛电视台的访问者Mary Ann Jolley访谈时半途离场。”

纳吉是否同意在以上的四次案例中他都表现“胆怯”——事实上是四重胆怯?如果不是的话,那又是为什么。

事实上,正是纳吉的首相署部长刘胜权告知2015年9月举行的第16届IACC大会,纳吉是在他劝告他临时缺席不为IACC开幕而“胆怯”退出那次大会的,而刘胜权的理由是担心纳吉会受到来自130个国家的1000名代表的“不友善”接待和提出“艰难问题”。

那么刘胜权在这事上是否有说谎?

无论如何,任何智力正常、具有普通理解能力的人在读到我的文告后,不会像纳吉般在脸书上贴文。

纳吉在理解上有困难并非是我要负责任的。

即使是那样,我也准备无视他的无礼,因为我从来都不对任何各别人士的奇怪特征有兴趣,无礼那人是首相还是前首相。

更重要也攸关着国家利益,并超越任何人士的奇怪特征的课题是,纳吉会否同意,既然他策动2015年7月28日的“黑色星期二”事件以及“肃清之周”,他已经犯下了马来西亚史上对议会民主体制最具危害性的罪行?在那次事件中宪法的民主原则被狙击,重大国家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这包括了国会、内阁、总检察署、警方、国家银行、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总稽查司、媒体——也受到疯狂的攻击?

假如纳吉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是否能够说出马来西亚民主史上另一次比2015年7月28日“黑色星期二”和“肃清之周”对马来西亚的议会民主体制更具危害性的事件来?

我经常对于纳吉为何会在7月28日星期二而不是7月27日星期一发动他的“肃清之周”的行动感到好奇。纳吉在那一系列的行动中策动颠覆,促使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乡区及地方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总检察长丹斯里甘尼被开除,莫哈末阿班迪阿里在违宪的情况下受委为总检察长、将一群阿谀奉承者带入内阁充当纳吉的“形象化妆师”,为他在一马公司丑闻的角色漂白,还有国家机关被屈服在纳吉的一马公司叙述下。

这是因为在“肃清之周”发动前的一个周末,即2015年7月24日至26日,联邦首都充斥着时任总检察长甘尼在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阿布卡欣的全力支持下,准备以贪污罪名逮捕和提控纳吉的传言。

我自己也听说过这样的传言,我当时还告诉我自己,拥有众多情报耳目的纳吉不太可能对这些传言不知情,以至于会“坐以待毙”等候被以贪污罪名提控。

但在7月27日星期一一切风平浪静。然后,纳吉终于在7月28日“黑色星期二”出手。

他为何会拖延行动呢?

阿班迪已经在2015年7月29日承认,他是在星期日晚间(7月26日)被告知受委为新任总检察长,这促使他匆忙辞去他的联邦法院法官职位。

这也就是为何“肃清之周”没有在7月27日星期一发动的原因——否则在开除甘尼后竟然没有替代人选将会是极为不智的,尽管这是在何等违宪的情况下进行——因为阿班迪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于他辞去联邦法院法官的决定。

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在“肃清之周”发动前的那个周末,当联邦首都充斥着甘尼已经做好最后准备要以贪污罪名提控纳吉的传言,纳吉也没有闲着,他也正在策划着动用他手上的力量来保住他的首相职位,先下手为强逮捕他在三任首相下服务的总检察长,并发动他的颠覆行动,而“肃清之周”就是这一切的开端,纳吉从而变成马来西亚不可质疑的窃国领导人。

假如阿班迪是在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晚间被告知他将会成为新任总检察长,取代甘尼,他曾否针对甘尼在违宪情况下被开除的情况发出询问呢?

纳吉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策划这场颠覆行动的呢,纳吉在“肃清之周”发动的违反民主精神的颠覆的共谋者有谁呢?

凑巧的是,昨天有报导说,阿班迪已经恢复自由可以前往英国出席他继子被确认为律师的仪式。

他是在志期为5月8日的内政部及移民厅的信函中被告知,他的出境禁令已经被撤除。

我国自1957年独立以来共有十位总检察长(包括现任的汤米托玛斯),但阿班迪却因着以下种种原因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 他是在他的前任者于违宪的情况下被开除后委任的,这和马来西亚持守宪法精神和法治的决心严重不符;
  • 他作为展开一段新的黑暗时代的纳吉打手的角色,并导致国家机关和马来西亚人民遭受攻击;他本应是国家的守护者,保障马来西亚“是开明和民主的”;
  • 他掩盖纳吉的窃国罪行和一马公司丑闻,阻挡和调查一马公司丑闻的逾10个国家展开刑事调查的合作;
  • 他在布城出现联邦政权更替(因着2018年5月9日的第十四届大选的历史性成绩)后拒绝体面地辞去总检察长职位,并在辞职后被禁止出境接近一年。

且让阿班迪在离开马来西亚前往英国出席他继子确认为律师的仪式之前,回答所有有关他担任第九任总检察长时不光彩事迹的疑问吧。

对于马来西亚人民来说,我们绝对不可成为善忘的人民,忘却历史的教训,我们务必要谨记桑塔亚那的警示:“那些没用记取过去教训的,将会注定重蹈覆辙。”

纳吉的“害羞什么我的老板”行动将会成为一项测试,看看马来西亚人民是否注定要重蹈过去的覆辙,还是我们能够吸取过去我们被全世界谴责为环球贼狼当道国家的教训。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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