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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是马来西亚完整的公民吗?

自从过去三个星期数次访问金马仑高原的原住民区(Post)和乡村以来,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是,60年过去了,原住民是马来西亚完整的公民吗?

他们是马来西亚最早的居民,但独立60年后,他们是这个国家完整的公民吗?

这似乎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因为每个马来西亚人民都是马来西亚的完整公民。

然而,极度需要答案的问题是,当某人无法获得最基本的基础设施时,如适当的道路、清洁的水供、电力,甚至被剥夺了最基本的需求,不论是教育、医疗与卫生、住房或经济机会,还有最重要的是,他的传统土地权利被剥夺了,那么这个人怎么能声称自己是马来西亚的完整公民呢?

我花了两个小时跋涉在30公里的“印度煎饼道路”才到达冷江区(Pos Lenjang),而这样的距离是20至30分钟可抵达的。这是一次令人难忘和最痛苦的旅程,因为这条可能是金马仑高原以至于全国最长和最差的“印度煎饼”道路,要为大约20个原住民乡村提供服务。

为什么身为金马仑高原补选的国阵竞选首领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还没拜访冷江区,并且亲眼看看拥有如此恶劣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的该区原住民,是否可以声称自己是马来西亚的完整公民?

如果原住民是马来西亚的完整公民,那么就不必特别设立原住民发展局(JAKOA)以将他们纳入国家发展主流。

可是,60年过去了,原住民的生活条件如此可悲和恶劣是可以接受的吗?在拜访不同的原住民乡村时,我询问原住民发展局是否实现了它的使命和目标。一般认为,它在60年内甚至没有达到所设定目标的50%。

是的,我恭喜国阵候选人南利,因为他已经升至警察部队的助理警监(ASP)高职,但对于让原住民成为完整的马来西亚公民而言,它所证明的更多是失败而不是成功。

为什么60年之后,只出现了一个助理警监?为什么在原住民群中没有一个警察总监还是副警察总监?

在其他政府部门的高层,原住民又是怎么样的情况呢?

60年后,原住民发展局才在8个月前有了一位原住民出任它的总监,而在过去的数十年,这个职位早就应该由原住民出任了。

目前,少于22%的原住民发展局员工是原住民。这情况没有改善,也是原住民发展局的失败。

2013年,人权委员会公布了题为《全国原住民土地权利调查报告》并提出建议,其中一项建议是对原住民发展局的角色进行“独立及全面的检讨”,以处理它的各种弱点。

人权委员会改善原住民困境的18项建议,没有一项是实行了或被考量了。

经过60年后,如果原住民已经是完整的马来西亚公民,国阵政府就不只是会严正看待人权委员会的18项建议,它还会确保克服原住民的困境,把他们的社群发展得与其他社群并驾齐驱,以便再也不需要原住民发展局。

【于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时在Pos Titom的Cerewes原住民村发表的演讲】

Posted in 原住民,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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