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进步党主席杨德利宣布该党两名国会议员——斗湖区国会议员蔡顺梅及昔邦加区国会议员依力马贞文,将在下个星期一复会的国会会议上提出针对首相阿都拉的不信任动议,为我国政局抛下了一颗震撼弹!
但是,这颗震撼弹是否真的能够于下个星期一送入国会?
执政联盟国阵自我国于1957年独立以来至今年3月全国大选政治海啸前,皆于11届大选中牢牢掌控国会三分之二绝大多数议席优势,因此在马来西亚国会史上,根本不曾出现任何针对首相所提出的不信任动议。
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亦没有任何有关不信任动议的特定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不信任动议可被视为议会常规第27条文下的一项普通动议,须在14天前给予通知——这项先决条件将致使上述在下个星期一(2008年6月23日)提出不信任动议变得不可能,因为即便是相关议员在今天向议长提呈不信任动议的通知,最快必须等到7月2日才能在国会提出不信任动议!
而议会常规第18条文允许一名国会议员提出动议暂时休会,以讨论一项属于特定课题、涉及公众利益及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但是这却是不恰当,也毫无帮助的,因为该条文仅允许针对特定课题进行一个小时的辩论,但辩论后却无需进行投票。
那么,要在下个星期一提呈并辩论一项不信任动议的唯一方式就是,议长须将这项动议视为一项重要(Substantive)及特定(Extraordinary)动议,并获得优先考虑及优先于所有国会事务,无需遵照事先给予14天通知的条件,同时将该项动议列为下个星期一国会会议问答环节后的第一项议程。
无论如何,若议长做出上述议决,很可能与政府产生直接冲突,那么他必须准备为这项议决付出代价。
我认为沙巴进步党在下个星期一提呈并辩论针对首相阿都拉的不信任动议的可能性非常微小,除非在接下来数天掀起第二波政治大海啸,并获得国阵沙巴、沙拉越及马来西亚半岛的其他国会议员强烈支持,才能促成这一项可信的国会动议。
不管国会在下个星期一是否提呈并辩论沙巴进步党的不信任动议,进步党的这项重要宣布已在马来西亚掀起另一波政治浪潮,印证了沙巴人民对巫统中央及州级领袖的不公平对待所产生长期以来、广泛及深切的不满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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