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我曾经在1970年代在国会所拥护的倡议,即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已经被内阁核准而感到满意。
青年及体育部部长赛沙迪两天前在内阁会议后宣布,内阁已经同意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然而,这还得需要通过修宪才能生效,但修订联邦宪法必须获得下议院的三分二多数票才能通过。
所以,我谨此呼吁所有的在野党国会议员支持这样的修宪。
当我在进入国会的第一年,即47年前的1971年(国会在1969年大选后就因着5月13日暴乱以及紧急状态而停止运作18个月),我就针对选举改革提出了三项倡议:
– 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
– 推行合格选民自动注册;以及
– 强制投票。
自从我在1971年倡议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之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采纳了这些选举改革事项,但马来西亚却似乎在民主、国会以及选举改革上停滞不前。
马来西亚如今将要因着2018年5月9日的第十四届大选的历史性结果而推动重大改革,以建立一个新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是当今世上少数的仍然还没有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之一。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东盟国家当中仅有的两个投票年龄仍旧设定在21岁的国家,尽管18岁的男女已经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人,可以履行真正的公民权力,比如拥有产业以及受到合约的法定约束。
年届18岁的青年人理应享有投票权,并针对他们的生活如何被管治以及国家如何运行发声,因为社会期望他们负起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比如在发生战争或国家紧急事件时入伍从军,甚至是为国捐躯。
泰国、菲律宾、越南、寮国、柬埔寨、缅甸的投票年龄都是18岁,印尼的则是17岁。
而自从我在1971年在国会针对这个议题发言后,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计有荷兰、美国、芬兰、瑞典、爱尔兰、菲律宾、澳洲、法国、纽西兰、意大利、千里达与多巴哥、丹麦、西班牙、秘鲁、比利时、印度、瑞士、奥地利、爱沙尼亚、香港、列支敦士坦、约旦、巴基斯坦、摩洛哥、乌兹别克斯坦、沙地阿拉伯以及日本。
而当我在1971年在国会发言时,已经把投票权赋予它们18岁国民的国家有英国、土耳其、波兰、加拿大和德国。
马来西亚很显然的已经在民主和选举改革的国际趋势上落后了。
眼下内阁已经核准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修宪倡议,马来西亚务必要赶快脱离诸如新加坡、喀麦隆、黎巴嫩、萨摩亚、所罗门群岛和东加等18岁国民没有投票权的国家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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