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续拖延且不愿意有尊严地辞去总检察长职位,丹斯里阿班迪必须准备好面对被开除的局面。
自2018年5月9日发生的演变产生分水岭以来,已经过了三周,尽管他知道2018年5月9日的历史性投票不仅仅是对拿督斯里纳吉出任首相的不信任,也是对他作为总检察长的不信任,他拒绝辞去总检察长职务只不过是为了以最站不住脚、不合情理,甚至不体面的方式赖在总检察长办公室。
这个宪法僵局实际上反映了他原本就不应该在2015年7月的最后一周灾难性地被任命为总检察长。
为了使他免于进一步受辱,阿班迪不应该利用宪法的细微之处和漏洞,而应该干脆地提出辞呈来解开为期三周的宪政僵局。
阿班迪认为他必须从延长这种宪政僵局中获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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