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没有肯定的排除国会在农历新年期间解散为第12届全国大选铺路的可能性。
他昨天只说,都是谣言,而模糊的指出“谣言就是谣言。我作决定的任何时候都是恰当的。”
不仅首相,连马华、民政党及人联党领袖及部长也有责任向首相说明15天农历新年庆祝期的敏感性,并加以尊重,巫统领袖去年11月在屠妖节当天召开党大会的不顾敏感性做法,不应重演。
目前最热门的揣测日期是,国会在2月13日解散,提名日在2月21日,在3月1日投票。
有鉴於2月13日是年初七,而身为槟城人的阿都拉应被提醒,这将会是双倍的蔑视与不顾敏感性,因为年初九是槟城福建人盛大事庆祝天公诞的大日子。
如果阿都拉认为本身有必要以身作则的尊重我国多元宗教及文化传统,为何他不愿公开保证,国会在2月21日的元宵节后才会解散?
如果国会在元宵节后解散,最热门的推测日子是国会在2月22日解散,在2月27日或3月1日提名及在3月8日投票。
首相有权决定国会解散的日期,但必须考虑到以下两点:
(一)尊重我国多元宗教及文化传统的敏感性,即不破坏大年初一至元宵节的15天农历新年庆祝期。
(二)尊重自由与公正选举的道德,而遵守第一世界先进国的最佳举行大选措施。
这些国际新近的最佳措施包括,国会解散至投票日之间,至少有1个月的相隔期,如英国相隔一个月、澳洲40天、纽西兰54天及加拿大55天。
更难得的是,京巴布维的姆加比总统给予总统、国会及地方选举64天的通知期,而把投票日订在2008年3月29日!
如果阿都拉在这方面比不上英国、澳洲、纽西兰及加拿大,那麽他是否要连京巴布维也不如,而要在共和联邦国家当中创记录的举行竞选期最短的大选?
阿都拉应确保在国会解散与投票日之间有一个月的相隔期,如果国会在2月22日解散,投票日不应落在3月21日之前,这也将给他充裕的时间出席订在3月13至14日在寨内加尔举行的回教大会组织峰会,以将大马的主席棒子移交给寨内加尔。
或者阿都拉的风水师已劝他别在3月中之后举行大选?
我要呼吁阿都拉不只应尊重15天的农历新年庆祝期,而且也应确保第12届大选的国会解散至投票日之间有整1个月相隔期,以示他比当了22年首相的敦马哈迪来得民主。
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的自由、独立、中立与廉正成为一个极大的国家争论。
阿都拉应采取两项步骤解决这个争论:
第一,保证他不会篡夺选委会的权力,而在国会解散后,该后者自行决定投票日。解散国会是首相的政治决定与特权,但根据宪法及选举法令,决定投票日是一个独立选委会的决定及特权。
第二,公开接受及遵照国会解散后的“看守政治”概念,而向正、副部长、政务次长、首席部长、州务大臣、州行政议员及公务员们下达明确无误的什么可做与什么不可做指示,严禁他们滥用看守政府地位地滥用政府资源、机制及资金作为大选时替政党捞取选票的用途。
民主行动党应该证明比国阵更民主及没有朋党。行动党是否准备在雪兰莪行政议员人选上,选贤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