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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应该解释他怎么可以委任依沙沙末担任陆路交通委员会的代理主席,他应该对依沙在担任联邦土地发展局和环球创投的主席时所牵涉的争议而清楚知道他对于任何高级公职来说都是有问题的人选,这从而引发了有关廉洁、失信和滥权的严重课题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欠马来西亚人民一个全面和适当的解释,那就是他怎么可以委任丹斯里依沙沙末担任陆路交通委员会的代理主席,纳吉应该对依沙在担任联邦土地发展局和环球创投的主席时所牵涉的争议而清楚知道他对于任何高级公职来说都是有问题的人选,这从而引发了有关廉洁、失信和滥权的严重课题。

依沙是在昨天被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逮捕的,反贪委正介入调查联邦土地发展局投资机构(FIC)在购买两家酒店——一家在伦敦,另一家则在古晋——的交易中所涉及的贪污和滥权。

反贪委表示,它有“有力的理据”逮捕依沙,并考虑冻结依沙所拥有的所有资产。

FIC是联邦土地发展局专事于房地产、酒店业和汽油与天然气领域的投资膀臂,它被指以过高的价格3亿3000万令吉在2013年及2015年期间购买位于伦敦肯辛顿黄金地段的四星级酒店Park City Hotel。

据悉酒店的价格已经多付了至少1亿1000万令吉。

反贪委调查的另一个对象就是FIC在2014年以1亿6000万令吉所购买的位于古晋的酒店默迪卡宫酒店和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这个价格被指比实际的价格多出5000万令吉。这家酒店拥有213间客房和公寓套房。

纳吉将会收到涉及依沙的不单是关于伦敦和古晋的酒店购买案,也包括联邦土地发展局和环球创投其他的房地产购买案的长长的关于贪污、滥权和失信的投诉。

那么纳吉为何还继续委任依沙成为陆路交通委员会的代理主席呢,而针对依沙的全面调查应该被容许完结,以定夺依沙无论是以联邦土地发展局或环球创投主席的身份在这些交易上是否犯下贪污、滥权和失信罪?

依沙在被反贪委逮捕后,他的陆路交通委员会的代理主席职位又会怎样被处理?

Posted in 纳吉, 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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