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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扎希辞去他的副首相和国会议员职位,假如他不准备秉持他在就任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包括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所规定的,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

我对于副首相拿督斯里扎希在回应上诉庭所裁决的非婚生子可以冠上父姓时所呼吁的,穆斯林应该团结反抗任何挑战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的裁定的人士感到震惊,更何况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针对这个事件的裁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

这是因为扎希不单是在挑战民事法庭做出影响着马来西亚人民的生活和自由的裁决的权威,他也不尊重他在就任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我要提醒扎希马来西亚宪法的第4条文清楚明确的表明,马来西亚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而扎希在就任为国会议员和副首相时曾经宣誓要“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扎希应该撤回他对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构成挑战的言论,还有假如他不准备“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包括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所规定的,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那么他就应该辞去副首相和国会议员职位。

扎希不应该等太久来撤回他在星期五晚在士拉央的马拉巴里社区的开斋节活动上所做出的呼吁,否则他就应该辞去副首相和国会议员职位,假如他不准备信守他在就任为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前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哥帕斯里蓝姆表示,扎希和国民登记局总监莫哈末雅兹蓝利两人可能会为着他们对于上诉庭有关非婚穆斯林孩童的标志性裁决的回应,而招来严重的司法恶果,包括被监禁。

上诉庭的裁决将会面临上诉,但上诉并不会使裁决被延缓执行。

国民登记局总监有关国民登记局将不会遵守上诉庭有待上诉的裁决的声明很明显是错误、悖逆和等同于故意藐视法庭的——而一般上对于严重和故意藐视法庭的刑罚是监禁。

这是藐视上诉庭裁决的司法后果,但扎希也必须要承担他藐视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和违反他就任为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所带来的政治后果。

在过去六十年里,没有其他首相或副首相会如此违背他的誓词或如此藐视马来西亚宪法。

纳吉政府最近的举动实在应该受到极大关切。

另一个案例就是对G25的书《打破沉默——中庸之声:伊斯兰在宪制民主》的荒谬和不合逻辑的查禁,这标志着纳吉偏离了首五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敦马哈迪医生和敦阿都拉——的政策,这是五对一的局面,因为首五任首相是绝不会查禁G25的书的。

事实上,假如我们也把马来西亚自1957年独立以来的十位副首相(即第二至第六任首相联同敦依斯迈、敦慕沙希旦、拿督斯里安华、敦嘉化和扎希本人)算在内,那么这个局面将是八对二,因为依斯迈、安华和嘉化是不会支持查禁G25的书的。

敦阿都拉事实上有为G25的书写序,他在序里支持G25向现任首相所呼吁的“行使他的领导能力,展现政治意愿来成立一个兼容性的咨询委员会以为被放置不理太久的棘手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但敦阿都拉所希冀的G25的书“可以进一步鼓励成立针对伊斯兰教在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马来西亚里充作公共法律和政策的方法——但依然没有逾越联邦宪法的字义和精神以及国家原则精神——的增进了解和理性的对话”,却是徒劳无功的,因为整本书已经在没有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被不合逻辑和荒谬地查禁了。

还有既然推动环球中庸运动(GMM)的国际计划的正是现任首相本人,这只会凸显出查禁G25的书是何等的不合逻辑和荒谬!为什么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在伊斯兰事务上对纳吉政府的影响日益增长?

可想而知,GMM对于G25的书被查禁的立场应该是相当有趣的?

GMM是否有在G25的书被查禁之前受到咨询吗,GMM是否赞成这项禁令,还是G25得代表中庸分子带领一个全国性运动要求撤销这项荒谬和不合逻辑的禁令?

G25的这本书代表着前高级巫裔/穆斯林公务员、公民领袖和政治人物的关切,他们想要有一次针对伊斯兰教在宪制民主的地位的理性对话,因为他们对于马来西亚的种族关系、伊斯兰教和极端行为的发展深感不安。

马来西亚内部向偏狭、极端主义和偏执倾斜的趋势是否已经达至如此严重的情况,以至于G25的书的作者,当中包括了显赫的巫裔-穆斯林前高级公务员、专业人士和公民社会领袖,如阿西亚博士(Dr. Asiah Abu Samah)、阿斯玛博士(Dr. Asma Abdullah)、丹斯里莫哈末谢里夫(Tan Sri Mohd Sheriff bin Mohd Kassim)、沙林法鲁齐博士(Dr. Shad Saleem Faruqi)、赛法利德博士(Dr. Syed Farid Alatas)、阿兹米沙隆博士、詹德拉穆扎法博士、玛兹里玛利克博士(Dr. Maszlee Malik)、再纳安华(Zainah Anwar)、阿斯顿派瓦(Aston Paiva)、法扎沙比拉(Fawza Sabila Faudzi)、菲道斯胡斯尼(Firdaus Husni)、莫哈末阿菲夫(Mohamed Afif bin Daud)、莫哈末阿兹祖丁博士(Dr. Mohd Azizuddin Mohd Sani)、莫哈末纳瓦奥斯曼博士(Dr. Mohamad Nawab Osman)、尼占姆巴西尔(Nizam Bashir)、拉尼塔胡先(Ranita Hussein)、罗斯里达兰(Rosli Dahlan)和沙扎尤索夫再因(Shazal Yusuf Zain)会被布城的宗教性官僚主义以质疑的态度看待?

【于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国会发表的记者会声明】

Posted in 建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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