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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10位内阁部长和57位国会议员在下周的国会会议上采取一个共同策略,以确保首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受委的机会不会被错过

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10位内阁部长和57位国会议员应该在国会于下周一7月24日复会之前聚在一起共商对策,以确保马来西亚成立六十年后首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受委的机会不会被错过。

丹斯理劳勿斯的首席大法官任期和丹斯理祖基菲里的上诉庭主席任期将会分别在8月3日和9月27日被延长,而这是违宪的,并将会为马来西亚的国家建设造成危害。

首位来自沙巴/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受委的机会的错失,将会被那些在沙巴和砂拉越的人士利用来攻击布城的联邦政府太过以半岛为中心,且没有考虑到马来西亚作为一个联邦的愿景,以至于沙巴和砂拉越的权益没有受到完全尊重和承认。

劳勿斯和祖基菲里的违宪的任期延长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它不但会破坏马来西亚宪法的神圣性和完整性,以及马来西亚作为一个联邦的愿景,沙巴及砂拉越都是完全融合其中的而不是被对待为继兄弟;它也会破坏至少八位联邦法官升擢的机会和前景,其中还包括三位女性!

既然劳勿斯及祖基菲里的堪称最明目张胆的违宪的任期延长意味着,首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丹斯理里查玛兰尊(Tan Sri Richard Malanjum)——的受委的机会的错失,我呼吁国阵所有来自沙巴及砂拉越的部长和国会议员和希望联盟国会议员采取共同的立场,即委任里查玛兰尊为新任的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

请别让首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受委的机会的错失,成为沙巴和砂拉越如何在马来西亚事务上被对待为继子的活生生例子。

这对于马来西亚的国家建设来说将是极为不幸的挫败,尤其是在把马来西亚人民,不拘种族、宗教或区域或甚至是党派,融合为一个马来西亚民族的努力上。

从各个方面来看,玛兰尊可说是最有资格在8月3日成为新任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的人。

玛兰尊事实上是目前最资深的联邦法院法官,他甚至比劳勿斯和祖基菲里两人都还更资深,这两人都是在2011年受委加入联邦法院的。

玛兰尊是在2005年升擢至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并在2006年以52岁之龄受委为沙巴及砂拉越高等法庭大法官。

玛兰尊受委为首席大法官的机会不应该在8月3日被抹杀掉,因为这将是对马来西亚作为一个马来西亚全民——无论是来自哪个种族、宗教或区域的——的国家的愿景和概念的侮辱,它也将会成为即将来临的8月31日的国庆六十周年纪念和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五十四周年纪念的一大污点。

眼下的问题是拥有35位部长的内阁中有三分一或10位部长以及有57位国会议员是来自沙巴和砂拉越又有什么用呢,假如没有任何一位国阵的部长和国会议员准备捍卫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所赋予的权力,反对丹斯理里查玛兰尊法官受委为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的机会被抹杀和漠视。

联邦宪法第122B(1)条文规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上诉庭主席将会由国家元首在按照首相的劝告和咨询统治者会议过后来委任。

在延长首席大法官和上诉庭主席的任期的两个事件上,首相很显然地向国家元首提供错误的劝告。

内阁里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10位部长应该在星期三的内阁会议上提及这个事情,因为首相已经向国家元首提供错误的劝告,无视于和抹杀掉委任首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机会,而这对于马来西亚的国家建设来说,是完全说不过去的。

内阁应该在星期三考虑要如何避免因着抹杀掉委任首位来自沙巴/砂拉越的首席大法官的机会而引发的宪制危机。

假如内阁在星期三仍旧对为沙巴及砂拉越伸张正义以及为里查玛兰尊讨回公道无动于衷,那么全体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部长和国会议员应该召开一个会议,联同捍卫宪法的神圣性和完整性的希望联盟国会议员,配合从2017年7月24日到8月10日召开的为期三周的国会会期针对这项课题共商一个对策。

Posted in 司法, 宪法, 沙巴, 砂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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