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备受争议的资深律师沙菲宜发出反对真知灼见浪潮的唯一声音,并针对通过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委任附加法官的漏洞,延长了首席法官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任期这个违反宪法的举动,提出他历来最糟糕的辩解,真是可悲
起因或许只是沙菲宜今早5时起床时,看到了延长首席法官和上诉庭主席任期的宣布,无法证明它是合乎宪法的。通过违宪使用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的漏洞,而违宪地延长他们的任期,加剧了这个问题。这导致延长首席法官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的两个最高司法职位任期双重违宪。
当拉菲这么说时,引发了一个问题:
“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劳勿斯根据联邦宪法第122(1A)条,推荐自己和祖基菲里成为“附加”法官。他没有那么做。”
沙菲宜说,是前首席法官敦阿里芬在退休前,于2017年3月30日建议委任劳勿斯和祖基菲里为“附加法官”。
这是前任首席法官反对另一名前首席法官——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担任首席法官的敦阿都哈密的建议。
阿都哈密曾经公开表示,在首席法官劳勿斯在66岁又6个月之后再延长他的任期,是违宪的。
为什么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乐意采纳阿里芬的建议,而非阿都哈密的建议?况且有一大批法学家和律师支持后者的意见,包括联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哥巴斯里南、负责法律事务的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和国内绝大多数的执业律师。
如果首相曾向国内所有三个级别司法机关的在职法官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果会是如何呢?
令人震惊的是,沙菲宜可以提出这样的观点,即联邦宪法没有禁止任何附加法官成为首席法官或上诉庭主席。
以同样的论据,联邦宪法没有禁止对司法独立和法治的基本原则以及权力分立原则进行攻击。
沙菲宜是否会走在前列,捍卫攻击司法独立、法治以及权力分立原则呢?
劳勿斯和祖基菲里双双可以通过拒绝违宪地延长他们身为国内两个最高司法职位的任期,让这股新的宪法危机风暴在升至顶峰之前,尽早使其断绝。
现在劳勿斯和祖基菲里打破沉默的时候了。他们会开口吗?
【于2017年7月8日(星期六)晚上9时在文德甲淡马鲁希望联盟开斋节招待会发表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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