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在好奇为何纳吉的同伙现在的反应较美国司法部11个月前发布首份针对位于美国、英国和瑞士的和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的贼狼当道的充公诉状时,还来得更紧张和歇斯底里!
在过去三天,已经出现两轮意在维护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他的政府的针对于星期四在美国加州公布的美国司法部更新和扩增过的贼狼当道诉状的反击。
第一个反应是来自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他在数小时内误导马来西亚民众说,这份诉状没有新意,并同时表达对美国司法部最新的一马公司充公诉状里针对首相的“影射”感到遗憾,接着下来还出现以下四个极度愚蠢的言论:
- 第一个言论来自通讯及多媒体部部长拿督斯里沙烈,他提及“叛国”的课题;
- 第二个言论来自纳吉的新闻秘书东姑沙里夫丁,他暗示着“来自国内的政治操控和干涉”以及“不局限于达致充公资产的目标的动机”;
- 第三个言论来自国防部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他试图转移焦点,宣称美国司法部最新一次的诉讼“将会转移对更宏大的议程的焦点”;
- 第四个言论则来自一马公司本身,它表示美国司法部针对和一马公司有关的资金被挪用的指控并没有证据支持。
但纳吉的同伙觉得这第一轮的反击仍然不足,所以就有了第二轮的反击,它牵涉三名内阁部长,他们当中有两位连续发表两篇声明,予以美国司法部更新和扩增过的针对和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的贼狼当道行动反击。
在过去11个月美国司法部的首份贼狼当道诉状公布时异常沉默的希山慕丁,如今也发表第二份声明,挑战美国司法部倘若它握有一马公司事件里犯罪的证据,就展开刑事检控;沙烈也发表第二份声明,做出另一个极度愚蠢的宣称,他说美国司法部的贼狼当道行动主旨是要干涉马来西亚主权,它主要是关乎“发生在马来西亚内部的事,它的大部分”其实都和美国的国际洗钱行为没有直接关系;而第三位加入这个部长级反击行列的是身兼国阵策略通讯主任的拿督阿都拉曼达兰,他要求美国司法部先披露向美国司法部申报的人士。
这三位部长的智商无法让任何人信服,因为他们只是在验证马来西亚内阁里的无能和庸才的部长的比率是最高的。
巫统内部的首领似乎正在彼此竞争谁对纳吉比较“忠心”,而其他的巫统部长/首领加入对纳吉表达忠诚的行列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来自巫统之外的其他国阵政党的领袖是否也会加入这个行列呢?
马华最近宣称它是一个有原则和信念的政党。马华的三位部长中可否有任何一人采取有原则的立场,反对一马公司丑闻和马来西亚沦为“环球贼狼当道的国家”,还是这三位马华部长全都比较想要保住他们的部长职位,而不是采取捍卫公共诚信和良好管治的有原则的立场?
希山慕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案例。
他为了试图遮掩阿都拉曼达兰的“出错”(他在去年9月在和英国广播公司做访问时承认美国司法部贼狼当道行动里的“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正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还有“只有傻瓜才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在被问及“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就是纳吉的断言时,对此表示质疑。
希山慕丁表示:“据我所知,他可以是任何人。“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也可能是(第二财政部部长)佐哈里”。
“直到我们知道真相….直到检控正式被提出,不然我们怎么能知道?”
希山慕丁是否就是阿都拉曼所定义的“傻瓜”,还是阿都拉曼自己才是”傻瓜“。
无论如何,只有傻瓜才会去思考佐哈里可能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的观点,因为佐哈里肯定不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美国司法部详细描述“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是“马来西亚政府的一位高阶官员,他也身兼一马公司具有权力的职位”,而在和诉状相关的所有段落里,他则是“公务员”,因为这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21条文所用的名称。
在2015年7月成为财政部副部长和在2016年6月成为第二财政部部长的佐哈里并不符合这个定义,所以他不会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
纳吉的同伙对于扩增和更新过的美国司法部的贼狼当道的行动感到比较紧张和歇斯底里是有几个原因的,比如被充公的和一马公司有关的资产的总额从10亿美元增至17亿美元;美国司法部行动所指控的洗钱行为的总额从35亿美元增至45亿美元;美国司法部行动里“有关人士和单位”的名单变得更长;美国司法部扩大的充公行动也包含了新增的国家,如澳洲,而被充公的利用从一马公司盗取的资金所收购的资产也包括刘特佐赠予澳洲模特儿米兰达科尔的珠宝;还有在马来西亚政府抗议11个月后,美国司法部坚持它的纳吉大马银行私人账户里的具有争议性的26亿令吉并不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而是来自一马公司被盗取的资金的立场,它并详述26亿令吉的金钱流向的来龙去脉。
然而,真正的原因是他们意识到美国司法部最新一次的行动可能会打乱纳吉的大选计划和破坏纳吉在即将来临的第十四届大选的选情和机会。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