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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委任一名独立检察官来调查有关安华的检察官从纳吉收受金钱的宣称

我全力支持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所呼吁的,调查成功在肛交案检控中将安华定罪的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益。

安华是在有关沙菲益在2013年9月11日和2014年2月17日分两次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收取950万令吉的指控浮现后,发出这项呼吁的。

安华说道:“《砂拉越报告》有关来自SRC国际有限公司的950万令吉的资金从纳吉的私人银行账户汇至沙菲益的私人银行账户的指控非常严重。”

“这个事件急需受到有关当局的调查。纳吉将这么庞大金额的钱汇至纳吉政府委任来处理我的检控的私人律师的背后究竟有什么目的?”

首相或总检察长应该首先公布沙菲益所带领的检控团队,先在上诉庭,然后在联邦法院提控安华时,花了政府和纳税人多少钱,而在联邦法院的诉讼本来就隶属于总检察长的职务。究竟存在着什么特殊的情况让沙菲益得以委任为安华案件里的检察官?

上诉庭在2014年3月7日推翻吉隆坡高等法庭有关安华无罪的判决,并判他五年监禁。联邦法院则在2015年2月10日维持上诉庭将安华定罪的判决。

马来西亚人民有权知道纳吉付给沙菲益的950万令吉是否和安华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两宗上诉案有关。

除此之外,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应该委任一名独立检察官来调查有关安华的检察官从纳吉收取金钱的宣称,还有安华的提控、审讯以及监禁背后是否存在着司法不公的疑虑。

【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早上10时在柔佛巴克里的民主行动党咖啡店对话会上的演讲】

Posted in 安华, 纳吉,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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